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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锐一针见血:重庆征收的房产税非法 (2011-1-19 0:06:40) [发送到微博]
    最近时间,人们议论纷纷的焦点莫过于重庆出台房产税的事件了,针对重庆出台房产税的问题,现有近30万名网友参加了调查,有近九成网友认为:“重庆出台征收的这种房产税完全就是在明的抢钱,老百姓反对情绪高涨和强烈,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像重庆这种征收房产税的方式应该判死刑”。

重庆这种征收房产税的方式到底错在哪里?记者电话连线采访了中国房地产最具推动动力人物、中国住宅产业博览会组委会秘书长、中国地产奥斯卡组委会秘书长、汉维中国总经理孔锐先生。

以下为孔锐先生的采访实录:

孔锐谈到,房产税的出台,我们不管它是用来打压房价还是抬高房价,首先要考虑它的合法性,国家在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不能征收房产税的,很显然 重庆市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违反了这一条规定,因为高档商品房房产也是属于非营业性的,我们不能因为这房子高档就要向它征收房产税,这就如同一个抢劫的去抢了一个有钱人,法院不会因为他抢的是个有钱人而判他无罪。

孔锐最后谈到,如果地方政府要把征收房产税的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到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了,地方政府是没有这个权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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