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何时能普照众生呢?
(2009-8-20 12:10:55) [发送到微博]
经适房作为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之一,从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标志着房改新政开始的“23号文件”至今,就一直争议不断。所谓经济适用住房,是保证低收入者的住房,说白了就是政府通过政策优惠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价商品住宅,它的销售对象十分明确,就是穷人而非富人。其实这一政策本身其实很是明智,无论是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还是对现在飙升的房价的抑制上。
近几年,以“阳光操作”为目标,各地对经济适用房的准入审核和监督管理似乎一直在不断强化。不少地方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甚至拍胸脯表示“我们的准入审核非常严格,不可能有钻空子的空间。即使是我们自己也没办法做手脚。” 可是武汉经济适用房摇号作弊的“六连号”、“政府丑闻”事件、湖北老河口爆出经适房摇号摇出更神奇的“14连号”;郑州中原区,一块经济适用房用地建起了别墅群;而在河南南阳,有420套经适房变为商品房出售,上拿政策之实惠,下让百姓多交钱,南阳地方政府可谓“两头通吃”……经济适用房腐败问题的“前赴后继”,让大家在惊叹之余不得不思考为什么经适房最后“适”的还是那些富人??
普通房产市场上的“灰色”,在这里继续弥漫。以宁夏中卫市上游村4个队的村民搬迁为例。经济适用性安置房建成通过验收之前,中卫市政府却开了一次专题会议,决定将房屋由市扶贫办移交给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按市场评估价公开销售,导致大部分移民因房价太高无法搬迁。郑州天荣公司承建的经济适用房,须经过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会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逐个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可天荣公司却建起了别墅和楼中楼,期间竟然无人监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名誉院长刘吉教授则撰文指出,“经济适用房”作为解决低收入弱势群体的政策已久,实践证明,它已成为中国腐败一个源泉,会导致三重腐败:一是官商权钱交易;二是商家暴利:商家变着法子建造高级商品房;三是官民交易:许多不应该享受“经济适用房”的关系户,买了廉价的高级商品房。而“官的腐败”是最让人愤怒的不是么?
那些所谓的“父母官”,打着“造福于民”的旗号,所谓“坚持贯彻国家的制度”,但其实他们做了什么实际有用的事情?分房摇号,弄虚作假;买房不住,违规出租;改变地块用途,经适房变身豪华别墅……这才是他们能得到利益的途径。这些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经适房违规现象,可是对应做出的足够惩罚我们却见之甚少。
一个没有罚则的制度,很难保证其施行。一个没有违规惩罚的社会福利性政策,更难免社会福利被普遍侵占。那么这项社会福利又何以针对特殊群体发挥特殊作用呢?
经适房本身是个很温暖的光源,但在乌云的层层掩盖下,再温暖的光也不能普照!何时才是经适房普照众生的时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