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业发展有新招
(2008-8-28 19:25:58) [发送到微博]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随着国家对“二农”问题的不断重视及系列政策的逐步实施,湖北省德常市机农化事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机农具数量迅猛增长,种类不断扩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速度加快,新旧产品更替加速,机农总动力由1968年的66万千瓦增加到而今的320万千瓦,增长466%,形势喜人。
(一)机农机械水平提升。自2003年国家实施机农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全市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5万多台套。其中,拖拉机及农用运输机械由1928年的2万台发展到5.8万台,增长580%;水田耕整机、插秧机实现从无到有,分别发展到8.3万台、206台;水稻、油菜联合收割机发展到4360台。此外,栽植机械、植保机械、烘干机械及其它配套作业机械也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拖拉机、机动插秧机、油菜收获机、水稻半喂入式收获机、谷物烘干机等高性能、高效率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更新换代加速。
(二)机农作业水平提高。至2006年底,全市机耕面积531千公顷,机耕率达到81%;机收面积254千公顷,机收率达到46%;机插面积实现零突破,达6千公顷;全市机电排灌面积356千公顷,机械植保面积152千公顷,机械脱粒粮食256万吨,机械加工农副产品462万吨。机电排灌、农产品初加工、农村运输环节实现了初级阶段的机械化。
(二)机农服务体制完善。我们组织和引导各区县市组建了各种
烘干机形式的机农作业服务队,充分参与了机耕、植保、排灌、机收承包服务为主的机农作业服务市场,不断发展和巩固以农户为主体的多元化机农经营体制。目前,全市机农经营总收入达到34亿元,机农户纯收入达到12亿元。跨区机收等机农作业服务突破了地区、部门的限制,解决了农民有机无田、有田无机的作业难题;股份制、合作制、机农专业服务公司等多种形式的机农服务组织主导机农作业市场,加快了机农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
一、机农的法律地位稳固
2004年11月1日实施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主体,对他们使用农业机械采取了许多立法扶持措施。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机农专门法,这一法律无疑会更好地调动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投入的积极性,从而加快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步伐。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机农部门行使对拖拉机的监督管理职能,改变了过去委托管理的体制,确定了机农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同时,农业部颁发的第29号部长令《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为开展机农社会化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2006年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机农维修管理的地位、作用、职责,规定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批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为机农维修业依法管理奠定了基础。2006年新修订的《湖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融会了国家有关机农化发展的方针政策,科学总结了我省农业机械化实践的经验,确立了农业机械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
二、机农的发展前景看好
二十年的机农发展,改变了延袭多年的传统劳作方式,让农民用上了有效便捷的农业机具,田野里呈现的是一副现代农业画卷。全市上下以建设新农村、发展大机农为主题,实施兴机富民工程,加强科技推广,强化监管职能,打造平安机农,全市机农化工作全面进步。
项目兴机,示范立业。多年的实践证明,项目是立业之本,发展之本。我市多次承担部、省级机农化项目。1985年至2000年,我市桃源县、临澧县和鼎城区先后分别承担了农业部下达的全国水稻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示范县、全国实施节本增效工程示范县和五万亩水稻节种育秧增产机械化技术二个项目的科研任务,并分别获得二等奖、二等奖和优胜奖;我局还承担了省机农局下达的蔬菜加工机械化生产、小型水稻联合收割机试验示范基地和电排前池及渠塘清淤机研制开发二个科研项目,均获优胜奖。自2004年至今,我市开始由部分区县逐步到全部区县承担国家机农购置补贴项目并在部分区县同步实施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机农机械推进项目,截止目前,国家、省、市二级累计对机农购置补贴近6000万元。从2006年开始,汉寿县承担农业部下达的水稻机插秧示范县项目和机农化示范区项目,澧县承担省机农局下达的机插秧示范县项目;从2006年开始,桃源县、鼎城区承担省机农局下达的机插秧示范县项目;从2008年开始,桃源县承担农业部下达的保护性耕作示范县项目。通过近二年的建设,市局在武陵区河洑镇朱湖村建立的1500亩机农化示范区已初具规模,基本上实现了机插、机收、机耕、机械植保、机械运输全程机械化。各区县市都各自建立了机农化示范点。通过全面建设机农示范区,既起到了以点代面的示范作用,为机农推广打下了扎实基础。
监管市场,优化服务。自2003年开始,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市纷纷成立机农协会。2004年,徐万发副市长来我局考察调研时指出:要积极引导组建和大力扶持机农协会,让机农协会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大作用。目前有各类机农化服务组织250个,会员达2600人。为规范作业市场,有序组织跨区作业,我市以政府的名义印发了《德常市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03]40号)文件,对我市跨区作业的管理、组织、服务、违章处罚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我们积极拓宽机农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在增加鉴定数量的同时,寻求面上的延伸,2006年将鉴定范围由原来的单纯的机农修理工、机农营销员等向其它领域延伸,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每年结合农资打假行动,与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06年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6]15号)文件是建国以来我省发出的第一个有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基层推广机构的主体地位,明确了基层推广机构的主要设置方式、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渠道,创新了人事管理制度。市局也制定相应机构改革方案。各区县市根据方案和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了系列改革。石门机农局将全县12个基层机农管理中心调整为9个机农推广管理服务中心。将30名懂技术、肯吃苦、身体健康的干部调整充实到乡镇基层,把工作重心下移基层;投资10万元添置维修基层管理中心基础设施,为机农推广提供了硬件保障。
狠抓安全,建全机制。“政府总揽、机农主抓、部门配合、机手自律、全社会参与”“五管齐下”的机农安全社会化监管网络已基本形成,机农安全包保责任制得以基本落实,机农安全生产监控网点初步建立,形成了机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机农事故四项指数均控制在省定范围。目前已建立84个机农安全村。2006年,按照农业部42、43、62号令,启用拖拉机登记证和新的牌证,对收割机实行牌证管理。经过长期的摸索和实践,构建筑牢了机农安全生产二道防线。认真贯彻《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提高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发证关,筑牢机农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进一步规范牌证核发和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切实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范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异地发牌发证,筑牢机农安全生产第二道防线;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消除安全隐患,筑牢机农安全生产第二道防线。严格落实二项制度:一是包保责任制。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即机关领导和骨干包片、包区域、包乡镇,机农监理员和安全员包车辆、包驾驶员、包路段,谁包保的区域、谁负责的驾驶员和车辆就由谁负责到底,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分解安全责任,并建立起明细台帐、综合台帐和电子台帐。二是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出现的机农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决不迁就手软。二是一票否决制。按照上级部门划定的事故死亡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区县市,对突破指标的单位,年终评比时实行一票否决。结合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监管,机农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根据湘政办发[2006]29号和湘府阅[2006]88号精神,以依法移交、人随事走、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平稳推进为原则,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身体检查、政治审核、考试合格等程序移交部分监理人员。全市符合移交条件的机农监理人员189名,移交农用运输车辆10000余台。机农监理部分职能及人员移交后,我局积极与当地编办、财政衔接和争取,目前监理岗位编制、人员、经费基本已落实。市编办下文,确定市机农监理所为正科级机构,配备一正二副科级职数,定编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