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取:
一、突然间较大幅度变动公积金或个人商业贷款利率
前段时间政府希望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遏制炒房现象,而目前为了防止房价快速下跌仿佛又有降低贷款成本的端倪。个人认为通过利率调整经济,在健康的经济体中或许有修补的作用,但是这种手段预防意义大于治疗意义。降低利率,看似为民众减轻了负担,实际上粗暴的干涉了房地产自身调整的进程。这种政策对于已购自住房民众从个人经济角度上看是有利的。但是从宏观上看这种政策又促使观望者决定买房,而这种结果缓解了销售危机,却延续了过热倾向。如果目前房价正常,则没有必要实施这种政策;如果目前房价的确过热,那这种政策只是延缓了问题爆发的实际。实质上是将开发商和银行的短期风险转嫁到了买房人身上变成了潜在风险。
二、进一步提高地价
提高原材料成本或许在某些情况下会起到抑制行业过热的作用。但是在房地产界却不同。地价应该是由房价决定的,确切地说,在我国,应该是由70年的使用期内理论上能够给使用权拥有者带来的利益决定的。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土地价格已经过高。继续提高地价,只能人为造成市场饥渴,提高房地产业门槛,加速房地产商洗牌,促使房地产业进一步走向垄断。
三、提高不动产交易税或开征物业税
这种手段貌似解决了炒房问题,但实际上健康的房地产市场中,自住客应该占大比重。这种政策只是短期内提高了炒房成本。但是在没有解决供需矛盾的前提下,只能将经济压力转嫁给自住客。
可取:
一、提高土地转让金中用作保障住房建设的比例
目前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最大原因是人为造成的短期供需失衡。住房商品化以来,普通民众已经失去了低成本获得住房的途径,而现存的旧住房又不断被拆迁,使得住房总面积增加速度过慢。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得到了大量资金。但是中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地方政府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严格说来是地租收入。这种收入不是有国有资产投资带来的利润,因此不应该算作地方政府政绩。当地方政府将土地转让金投入保障住房的建设时,才能够充分体现土地国有的意义。
二、转变城市化模式
城市化不是所有公民向现有的城市集中,而是通过政府扶持、政策优惠、招商引资等手段将一部分适合的农业地区改造为城市,对重点保障的产粮地区进行现代化改造,提高农业效率,并将机械化进程中的闲置人口吸引到附近城市。这项工作需要通过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创造就业机会,提高福利水平降低民众生存成本以促进消费等手段来间接实现。
上面草率地说了一下个人对宏观调控手段的想法。房地产过热的问题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是应该像中医治病一样,从病灶的根源解决问题。发烧就敷冰枕,吃速效退烧药的做法短期内貌似有效果,但是长期这样操作只会给肌体带来更多不和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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