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于1万平方米的公园应建成防灾公园
□还需建设5至10处地下急救医院
□城区在役建筑需分期进行抗震鉴定
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地震令人们关注起苏州的抗震防灾能力,而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建设部门了解到,我市刚完成《苏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划),该规划的规划范围为苏州市中心城区约60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至2020年。该规划成果已完成征求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市政府审批。
该规划明确苏州市规划区地震基本烈度(形容地震破坏程度的专用术语)为6度,设计的最高防御目标是:当遭遇与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按国家有关规范设计和施工的新建建筑工程基本不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破坏,要害系统和城市生命线工程系统不遭受严重破坏,重要建筑及大型公共设施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建筑基本不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破坏等目标。
该规划要求,苏州城区在役建筑应分期进行抗震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有计划分段、分期地进行加固。在抗震救灾中起关键作用的医院类建筑,应该提高其抗震救灾功能的可靠性;学校类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不满足抗震要求的应优先加固。
规划中明确,城市规划中要按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和中心避震疏散场所三个层次进行建设。近期(2010年前)规划大型公园10处,总有效疏散面积达到216万平方米。桐泾公园、运河公园、桂花公园应在近期内建设成为防灾公园。大于1万平方米的公园应按防灾公园在中远期进行建设或改造。
全市需设中心疏散场所1至2处,场地面积一般应达到50万平方米,在其中设置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抢险救灾部队营地、直升机停机坪、医疗抢救中心和重伤员转运中心等。由于600平方公里的规划区面积较大,老城区组团、高新区、吴中、相城、园区东、园区西共6个分区还应各设置1处分中心避震疏散场所。
国内外的震害经验表明,地下建筑物震害较轻,苏州市在规划期内可适当开发地下空间,公用的地下空间平时可用作地下商场、游乐场等,地震时可用作紧急临时避震疏散场所。面积较大的地下空间(≥8000平方米)震时可作为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全市还需建设5至10处地下急救医院,保障震时的人员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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