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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商资金链压力一大,就想作弊,而且跟用FPE修改游戏数据一样方便,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找些身份证,做按揭销售,然后把20%的房价从自己的左手倒到右手,之后,80%房价的资金就到了开发商手里,月供那点钱对于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来说根本不算数,开发商资金到手,风险就到了银行。
之后开发商连销售的兴趣都不大了,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很多住宅项目虽然号称卖光了,可实际上却没人住。
这种恶性循环,使得银行承担很高的风险,更造成了大量的空置房,而且在现有制度下,难以清查。
假按揭最可怕的后果,就是造成有效住宅供应量下降,开发商可以无风险的恶意炒高房价,制造泡沫。
1.事件:超世纪导演“假按揭”闹剧?
在太原人的印象中,离火车站不远处,有一个“雷声大雨点小”的卖场。这个卖场规模不算小,但不知为何,经营情况一直没好起来,直到最后关门。卖场以前叫太原超世纪商贸广场(简称商贸广场),后来又改成金地时尚购物广场。
就是这个项目,让工商银行太原市城建支行(简称城建支行)按揭贷款本息1.3亿元迟迟收不回来。在银行追讨欠款的过程中,大部分贷款人没了踪影。而项目的开发商———山西超世纪商贸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超世纪),目前已人去楼空。
一份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录音资料显示,在按揭贷款的购房者中,有超世纪的工作人员,有超世纪股东找来的亲戚、朋友和老乡。他们办理按揭时,只是提供了一下身份证,然后在《个人购房借款合同》上签了个名字。除此之外,既不负责还贷,也没拿到房产证。
还有一份对借款人的电话调查显示,有21人陈述没有按揭贷款事实;19人声称超世纪已回购了他们所购的房屋;21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真实(含空号、错号、未使用号);25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非本人的。
看到按揭贷款收不回来,银行自然坐不住了。2005年12月,城建支行起诉开发商,要求偿还按揭贷款本息1.3亿元。银行在诉状中称,截至2005年11月30日,311份个人按揭合同连续超过三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今年7月上旬,森豪公寓骗贷案开庭。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庆被控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骗贷共计7.47亿元。
2.事件. 今年曝出消息,中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8名员工或前员工被法院传票,告知共计拖欠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的购房贷款3200万元,所购住房即中盛鑫在丰台开发的盛鑫嘉园。但上述“业主”称,全然不知购房和贷款之事,“既没有拿到“假按揭”款,也没有房”。随后,盛鑫嘉园又曝出案中案,中盛鑫员工还涉及北京西城工商银行2200万元假按揭,共计31人,多数与建行“假按揭”案重合。此外,今年9月下旬,立恒名苑曝出1.65亿“假按揭”,涉及的80多人因此成为百万负翁。
3.广州地产发生的一件假按揭案例
我是原广地花园车队司机王伟东,在任职期间,公司曾用我个人名义以法人担保房屋作抵押搞内按,向中国工商银行番禺支行贷款人民币1568957.94元(广地花园F1栋1034号房)。由于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按公正书履行义务,中国工商银行番禺支行于2003年5月28日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申请起诉,经过协商,三方自愿达成和解。其中广地花园F1栋1034号房以评估价1273471.20元的95%抵押中国工商银行番禺支行(即1209797.64元),剩下的359160.30元和相应利息数额为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先行垫付清偿。(附件:2003番法执字3963号)
2005年9月16日,中国工商银行番禺支行从我个人账户直接扣划了人民币7500元作为还贷,我去工行番禺支行房贷科查询何故划我个人存款,房贷科负责人向我出示(2003番法执字3963号)文件,我方知有此事,并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继而为这件事四处奔波。原广地花园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科负责人黄某某出示书面申请报告,广地花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愿承担此未清偿款项,并声明此责任与王伟东无关。(附件:关于供楼款的补偿报告)广地事件全国皆知,我本是众多受害者之一,作为广地员工,2003年至今仍欠我未发工资共20810元,这是一个打工仔的血汗钱啊,现广地内按又产生出本不属于我要背负的359160.30元巨债,而这个天文数字,是我无法面对的一个包袱!为此,老婆吵闹着要离婚,父亲年迈本有高血压,也受不了刺激复发住院,经检查,父亲心肌梗塞,需做心脏搭桥手术,高昂的治疗费已是用去11万多,亲戚朋友已是借无可借,家庭举步艰难,我欲哭无泪..天理何在!公道何在!政府何在!轰动全国的广地花园假按揭事件,将我推入一个火海之中..
4. ■80%以上房贷“收入证明”有假
“前几年的假按揭案如今因森豪公寓、盛鑫嘉园等案件的爆发而逐渐让人认识,但事实上,近几年以来,在金融信贷等法规逐渐完善的情况下,以前那种假按揭已经很少有人做了,但一种新的‘假按揭’却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我可以负责任地讲,包括我们银行在内,每家银行现在审核个人住房按揭中,购房人提供的收入证明大多是假的。”就职于某银行个人信贷部门的律师吴仁(化名)告诉记者。
吴仁介绍,按照目前北京多家银行的惯例:一般借款人的月收入要达到月还款额的2倍到2.5倍。“而在北京,平均房价已经到了8000元/平方米左右,这就意味着贷款审核月收入必须要达到5000元。而这在北京,即便是白领,5000元月收入的人也不是很多,何况很多是工薪阶层。”
也正是如此,“假收入证明便来了”。吴仁说,有的找朋友的公司盖章,有的单位为了支持职工购房很愿意把职工的收入往高填,有的甚至是售楼小姐直接帮着解决符合要求的“收入证明”,“80%的个人房贷假收入证明便是这样来的。”
但这些“假收入证明”带来的后果如何?吴仁认为,最为严重的后果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拖欠房贷,违约不还,“从这个意义上说,假收入证明是另一种形式的假按揭。”
5事件.
你听说过买房 子既不用自己掏钱,开发商还白给你1000元的事吗?日前,广西北海市一位开发商就此向记者披露了住房“假按揭”内幕,并称此举在业内很流行,致使银行风险加剧。 住房按揭贷款又称住房消费贷款。由于大多数购房者不能一次性付清巨额房款,多采取向银行贷款方式,由银行代付,然后逐月向银行支付本金和利息。这种贷款被认为“三方得益”:购房者解购房资金之困,银行因放贷得利,开发商则及时收回投资。但近年来,一些地方房地产开发过热,在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解决开发商资金不足的暗渠。 这名业内人士说,目前国内的大部分开发商属于中小型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融资渠道有限,与银行的关系成为项目能否做成的关键因素。在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出台抑制房市过热的政策后,直接利用土地、项目抵押获得开发贷款的可能性降低,开发商在按揭贷款上动起了脑筋。 按照规定,对于商品房销售,一般要求楼盘封顶才能办理按揭贷款。但办理抵押贷款的凭据只是住房预售登记,与拿到房地产证是两回事,后者要在配套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领取。住房预售制度使得办理按揭与办房产证之间有一个“时间差”,这个时间差为“假按揭”开启了方便之门。 办“假按揭”在程序运作上也很简单:开发商弄来一些身份证,给予每张身份证持有人一定报酬,譬如1000元左右,由持有人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格式合同上签字。为了消除这些假买主的顾虑,开发商承诺对方无需交纳首付,而且在办房产证前的按揭款由开发商负责。合同一签,银行即根据合同向开发商放款。 开发商得到银行贷款,解决了开发所需资金,但同时也付出了沉重成本:“买”身份证的费用、垫支的首付款、办房产证之前的月供。举个例子,一套30万元的住房,购房者首付为30%,即9万元,银行扣除10%抵押担保金后,将总房价的六成18万元——假如再不用其他打点费的话,转到开发商名下。要把这些成本挣回来,惟一的希望就是炒高房价,在办证前有人接盘。了解这一点,你就会明白为什么一些楼盘刚刚开盘,销售榜上就涂了大片红色或插上红旗;为什么一些楼盘会雇请农民工通宵排队抽签购房;为什么会不惜血本极为铺张地进行广告推介;为什么故意在销售时搞所谓的“内控”。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制造一种旺销假象,炒高价格,而房市一如股市,购房者普遍存在买涨不买跌的心理。 这名业内人士说,如果市场“正常”,销售红火,有接盘的下家,开发商到交易管理部门撤销假买主的预售登记,银行按揭贷款顺利由下家接茬,办房产证直接填写下家名字,不发生交易税费,一切就会瞒天过海,滴水不漏;而一旦住房滞销,立马就会“穿帮”:房子卖不动,开发商资金难以回笼,无力承担办房产证前代交的月供,银行向合同签订者催交按揭,这些当初借一下身份证白得1000元的捡便宜者,发现自己变成了“套中人”,要是房子最后因配套未完成等原因不能验收,成了“烂尾楼”办不了证,他们更只有跌足捶胸的份了。 开发商搞“假按揭”,没有银行的合作办不了。按照规定,银行发放按揭贷款,要贷款人提供收入证明,视其有无偿还能力,还要实地察看贷款人购买的住房,现在这些都由开发商“搞掂”,甚至出现虚编房号骗取贷款的现象。“在一些城市,假买主不少是银行本身的职工,开发商将一定比例的商品房以低价优惠提供给银行职工,由他们抛售后赚取差价,现在不少人因为卖不出去成了不情不愿的‘房东’,”这名业内人士说。 “假按揭”使银行承担了巨大的风险。这名业内人士说,在有关部门出台打击“炒房”、抑制房价飙升的措施后,许多中小开发商资金断链,一些城市出现了楼盘“烂尾”。这些“烂尾楼”一方面办理了按揭贷款,同时又不能办证,如果贷款人逃废债务,将变成银行的包袱。“一些银行向法院起诉讨债,但要是贷款人没有正常收入,胜诉了法院也难以执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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