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月不到,华为又死人了。
3月7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华为公司深圳坂田研发基地科研中心F2餐厅内,正在吃午饭的男员工张立国突然起身跃下3楼栏杆,坠落1楼砸中餐椅身亡。警方初步调查张立国系自杀,自杀原因尚在调查。而就在此前,2006年,华为员工胡新宇因劳累猝死;2007年7月18日,年仅26岁的华为员工张锐在深圳梅林某小区楼道内自缢身亡;2007年8月11日,华为公司长春办事处一名赵姓员工跳楼自杀;2008年2月26日,华为成都研究所一男性员工跳楼自杀。
一方面,很多人说,华为以他糟糕的企业文化和残酷的竞争机制逼死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员工,但另一方面,也有很多人说,连生存下去的勇气都没有的人,到哪都活不长。我们暂且不论在这么多次死亡中,双方究竟有着怎样的过错比例,只是这一事件让我着实的打了个冷战,脑子里突然蹦出了之前本已淡化的“蓝光降价”事件。
我是亲身体验过富丽东方开盘那天,业主们的集体行动的。一群年轻人,没有传说中的“有钱人”的贵气,只有朴素的羽绒服和大背包。几十号人,清一色的七八十年代的年轻人,几乎全是用父母资助的钱跌跌撞撞的买了房子,身上大多背着十几万的贷款。心中无限的憧憬在蓝光“3880限价房”的广告面前顿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出奇的愤怒和无尽的悔恨。
理解他们的人安慰的说:“算了,孩子,只能认了,以后多努力工作争取早点还贷,至于蓝光,看清它的真面目就行了。”不理解的人则嗤之以鼻:“有涨就有跌,谁让你们一味追涨,现在就得承担自己种下的苦果。”
真像,我是说真像华为事件后人们截然相反的观点对立。可是我在这不想过多的纠缠于“到底谁不对”这一点上,我只是在想,虽然面对的群体不同,蓝光对业主,华为对员工,但结果却非常一致:后者是前者的生存发展的根本,而处于优势状态下的前者却深深的伤害了弱小的后者。
凭什么?因为你们是企业,就可以这样不计后果的伤害你们的员工,你们的业主?很多人骂华为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没做好,可是谁又能理解,在一个企业各项机制的价值观无法改变的前提下,人力资源部再怎么努力做工作也是于事无补的。很多人骂蓝光的业主无理取闹,即便如此,可一个堂堂正正的本土大企为什么不能稍稍拿出一点点姿态来正视这件事情,甚至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放弃了。
诚然,死人以后,华为的生意没受到什么影响;降价以后,蓝光的房子也卖的很好,看上去似乎没怎么样,可至少以后再有人想要应聘华为的时候,再有人想要买蓝光的房子的时候,都要仔细考虑一下了:我要不要冒这个险,我会不会成为将来跳楼的员工,我会不会成为将来闹事的业主?
说到这,我们作为旁观者的又能怎样呢?对于华为的员工,对于蓝光的业主,我们帮不上什么,这能深深的叹息一声——朋友,想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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