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ss version="2.0" ><channel><title>张磊—社区专家的博客</title><description></description><link>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link><lastBuildDate>2008-7-27 1:35:01</lastBuildDate><generator>SOUFUNBLOG</generator><language>zh-cn</language><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7 SOUFU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pubData>2008-2-6 10:41:49</pubData><item><title>同行们,你热吗?客户门,你热吗?</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260197/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P>热?</P>
<P>经纪人:打电话联系看房子,耳朵热!&nbsp; 外出看房子,混身热! </P>
<P>客户:接到电话,脑子热! 出来看房子,挤着热!</P>
<P>&nbsp;</P>]]></description><author>张磊—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260197/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7-25 17:59:25</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item><title>“跳中介”</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249942/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客户“跳中介”几乎是每个中介公司都会遇到的情况。一部分原因是客户不讲诚信，另一部分原因是中介公司操作不规范。所以，中介公司在进行交易时一定要注意防范这类现象发生，以免导致恶性竞争造成市场混乱。<BR>　　房地产中介公司操作一笔买卖交易的周期平均在1至2个月，当业务人员与买卖双方在商谈交易条件过程中最有可能发生“跳中介”现象。如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公司三方签订《居间协议》后，买卖双方置协议的约定于不顾，跳开中介自行成交；或者是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前认为房价过高或过低而单方面违约，然后双方私下成交；当一个房产中介公司正在操作的交易中，突然出现了另一个中介公司的介入，以降低佣金的方式将买卖双方或一方吸引过去，导致交易失败等等。<BR>　　为避免“跳中介”，中介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防范。<BR>　　1.建立良好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严格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BR>　　2.建立良好的诚信制度。就是对客户要讲诚信。只有对客户尊重，诚心诚意地与其交流，才能长久地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求得公司的更大发展。<BR>　　3.提高服务质量，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对于客户的种种不诚信行为，如果业务员不能忍受一时之愤，而与客户争吵，不仅会有损企业形象，而且还会影响到与客户的关系。可见忍让的精神如同一种黏合剂，可以及时弥补、融合内部和外部人际关系中出现的裂痕，使大家相互理解、互相支持。<BR>　　4.建立完善的法律文书制度。在业务操作中出现了情况，可以使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基本做到买卖双方不签署法律文书，就不带看房或不在公司挂牌出售，防止客户不诚信行为的发生。<BR>　　5.建立良好的业务流程体系，也就是分工明确，职责分明。<BR>　　6.建立良好的培训制度，使得业务人员有着扎实的专业知识。<BR>　　7.避免同行业内的恶性竞争。认真遵守房地产市场行业的操作规范，增强自律性。]]></description><author>张磊—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249942/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7-22 17:42:25</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item><title>东城房源超市展示---向右看</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227624/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P><FONT face=Verdana>东城房源超市展示---向右看</FONT></P>
<P><FONT face=Verdana>东城房源超市展示---向右看</FONT></P>
<P><FONT face=Verdana>东城房源超市展示---向右看</FONT></P>
<P><FONT face=Verdana>东城房源超市展示---向右看</FONT></P>
<P><FONT face=Verdana>东城房源超市展示---向右看</FONT></P>
<P>我的联系方式--__--</P>
<P><FONT face=Verdana><A title=点击图标和我联系! href="msnim:chat?contact=zuanzuan2008@live.cn"><IMG alt=点击图标和我联系! src="http://lieb.cn/im/img/D_Red.gif" border=0></A></FONT></P>]]></description><author>张磊—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227624/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7-15 15:19:23</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item><title>北京房价上涨透支奥运概念，奥运会后房价不会跌</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98986/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TABLE style="TABLE-LAYOUT: fixed"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16 align=center border=0>
<TBODY>
<TR>
<TD class=blog-theme1-green>
<P><FONT face=Verdana><A title=点击图标和我联系! href="msnim:chat?contact=zuanzuan2008@live.cn"><IMG alt=点击图标和我联系! src="http://lieb.cn/im/img/D_Red.gif" border=0></A></FONT></P>
<P>&nbsp;</P>
<P>七年前北京成功申奥后，北京等地楼盘就开始频频炒做“奥运概念”，房价更是一路高歌猛进。进入二00八年后，中国房地产市场面临调整，市场交易普遍萧条，业界担忧，奥运效应可能已被北京房地产提前“严重透支”，离奥运会开幕仅有月余，奥运是否会成为北京楼市“拐点”？</P>
<P>北京城北，奥运场馆“鸟巢”和“水立方”已成为的一道地标性建筑。同样具有标志性的是附近楼盘的价格。在国家游泳馆“水立方”正西侧，一幢名为盘古大观的公寓目前均价已达每平米六点五万元人民币。而在二00一年北京申奥成功之前，奥运会场馆周边地区的平均房价仅在四五千元人民币之间。</P>
<P>&nbsp;国奥村、中体奥林匹克花园、北京奥林匹克花园、东亚奥北中心、上奥世纪中心、新奥洋房，目前北京主打奥运题材的楼盘不下几十个，而在过去两年间，多数楼盘的售价翻了一番。</P>
<P>&nbsp;有业内人士担忧，北京高居不下的房价可能已经透支了奥运概念。 奥运会对举办城市的经济拉动作用有目共睹，奥运会使北京、天津、青岛这些参与城市的基础设施大力提升，城市面貌大大改善。奥运期间，由于参赛人员和大批旅客的到来，北京等地的旅馆、酒店、公寓的租金和价格明显上升。</P>
<P>&nbsp;“这些年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繁荣和活跃有一定程度的奥运动因。但奥运会本身和支撑北京房地产市场增长的主要需求之间并没有直接关联。”专家认为，房屋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北京房价上涨的最根本动因还是消费升级和实际需求拉动的结果。</P>
<P>&nbsp;首先，根据调研，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三分之一左右为外地甚至境外的买家所购买。由于北京土地资源及供给能力有限，北京房价上涨有部分原因是由外地人强大的购买力所拉动。 其次，奥运会不会带来新的住房需求。奥运会主办地吸引的主要是一些以旅客为主的过渡人群，他们总有一天会离开。很多观看奥运或者借奥运到中国旅游的人，不会因为北京举办奥运会就在中国或者北京买房，再加上“限外令”等政策影响，外商来大陆投资性购房并非易事。 同时，去年央行连续六次加息，购房者贷款供楼的压力越来越大，而“二套房利率”的提高，对炒房者的打击很大。当前，北京房价居高不下，而市场观望气氛浓厚，主要是宏观经济基本面所决定的。</P>
<P>可以说，相比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尤其是金融政策，奥运会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限。从这点来说，二00八年奥运会对于北京乃至全国的房价涨跌影响有限。 自从二00一年成功申奥后，北京城市改造方面的总预算已超过四百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用于改善环境和城市基础设施扩建。</P>
<P>业内预测，随着基础设施的扩建、新商业区的形成，以及城郊住宅中心的发展，奥运会将对北京房地产市场带来长期、积极的影响。而环境和交通的改善不仅使北京更加“宜居”，也成为能吸引更多创业和投资者的“乐土”。</P></TD></TR></TBODY></TABLE>]]></description><author>张磊—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98986/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7-6 13:12:50</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item><title>十个人看了十个人疯</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86387/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一天魔王抓走公主,公主一直叫. <BR>　　<BR>　　魔王 ：「你尽管叫破喉咙吧...没有人会来救你的....」 <BR>　　<BR>　　公主 ：「破喉咙..破喉咙..」 <BR>　　<BR>　　没有人：「公主..我来救你了...」 <BR>　　<BR>　　魔王 ：「说曹操曹操就到...」 <BR>　　<BR>　　曹操 ：「魔王..你叫我干嘛..」 <BR>　　<BR>　　魔王 ：「哇勒..看到鬼」 <BR>　　<BR>　　鬼 ：「靠!被发现了..」 <BR>　　<BR>　　靠 ：「阿鬼,你看的到我喔...」 <BR>　　<BR>　　魔王 ：「Oh,My God!」 <BR>　　<BR>　　上帝 ：「谁叫我?」 <BR>　　<BR>　　谁 ：「没有人叫你阿...」 <BR>　　<BR>　　没有人：「我哪有？装蒜啊！」 <BR>　　<BR>　　蒜 ：「谁在装我？」 <BR>　　<BR>　　谁 ：「又说我？你们找麻烦啊？」 <BR>　　<BR>　　麻烦 ：「哪一个找我？」 <BR>　　<BR>　　哪一个：「找你？我才没有...咦，这儿有好多人。」 <BR>　　<BR>　　好多人：「我才刚到耶……你是谁？」 <BR>　　<BR>　　哪一个：「我才不是谁。」 <BR>　　<BR>　　谁 ：「他才不是我。」 <BR>　　<BR>　　公主 ：「大家都是来救我的吗？」 <BR>　　<BR>　　大家都：「我不是来救你的，是来看热闹的。」 <BR>　　<BR>　　热闹 ：「我有什麽好看的？」 <BR>　　<BR>　　上帝 ：「不关我的事，先走了。」 <BR>　　<BR>　　魔王 ：「你回答一个问题再走，为什麽这麽多人救公主？我这个魔 <BR>　　王怎麽演下去？」 <BR>　　<BR>　　下去 ：「你好好的魔王不干，演我做什麽？」 <BR>　　<BR>　　公主 ：「魔王若是没有人演，我就可以走了。」 <BR>　　<BR>　　没有人：「若是我演魔王，怎麽会让你走...」 <BR>　　<BR>　　怎麽会：「我才不让公主走，我要看热闹。」 <BR>　　<BR>　　热闹 ：「看我干什麽？」 <BR>　　<BR>　　什麽 ：「你居然要『干』我？流氓！」 <BR>　　<BR>　　你居然 :「我哪有？」 <BR>　　<BR>　　我 :「关我什麽事ㄚ?」 <BR>　　<BR>　　魔王 :「靠!我要疯了......。」 <BR>　　<BR>　　靠:「喊我干什么!...」 <BR>　　<BR>　　疯了 :「你要我干啥？」 <BR>　　<BR>　　你要我 :「我什麽都不知道ㄚ!」 <BR>　　<BR>　　我什麽都不 :「我哪知啊!」 <BR>　　<BR>　　我哪知 :「我在这里ㄚ!有人在叫我吗?」 <BR>　　<BR>　　有人：「我没有叫你啊!」 <BR>　　<BR>　　我没有：「谁叫他了啊?」 <BR>　　<BR>　　谁：「冤枉啊...我没有...」 <BR>　　<BR>　　我没有：「我可没冤枉你啊...」 <BR>　　<BR>　　你：「谅你也不敢。」 <BR>　　<BR>　　谅你：「谁说我不敢!?」 <BR>　　<BR>　　谁：「拜托啊...我什麽都没说啦」 <BR>　　<BR>　　我什麽都没：「你要我说什麽?」 <BR>　　<BR>　　我什麽都不：「...你...你不就是我那失散多年的兄弟吗?」 <BR>　　<BR>　　我那失散多年的兄弟：「拷...我名字取这麽长...也会被叫到 <BR>　　啊...」 <BR>　　<BR>　　谁：「...我要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BR>　　<BR>　　是非：「原来这里是我的地盘啊...」 <BR>　　<BR>　　我什麽都不&amp;没：「你们别吵我们在讲话啦...」 <BR>　　<BR>　　你们别吵我们：「我没有在讲话啊...」 <BR>　　<BR>　　我没有：「我才没有讲话咧!...」 <BR>　　<BR>　　我什麽都不：「-_-\\\"...走...我们到外面去聊...」 "<BR>　　<BR>　　走：「人家不好意思啦...(扭捏)」 <BR>　　<BR>　　我什麽都没：「关你屁事啊...闪啦...」(两兄弟生气的走出去) <BR>　　<BR>　　关你屁事：「呜...为什麽赶我走...」 <BR>　　<BR>　　为什麽：「我没有要赶你走啦...乖...不要哭」 <BR>　　<BR>　　我没有：「喔...又关我啥事了」 <BR>　　<BR>　　关我啥事：「啥?有人叫我吗?」 <BR>　　<BR>　　有人：「谁要叫你啊...」 <BR>　　<BR>　　谁：「我真的要走了...T.T」 <BR>　　<BR>　　走：「人家真的不好意思啦...*V.V*」(\\\"谁\\\"不支倒地) <BR>　　<BR>　　关你屁事：「...你不是我表妹吗?」 <BR>　　<BR>　　关我啥事：「...表哥...好久不见啦...」 <BR>　　<BR>　　好久：「我不是在这里嘛...」 <BR>　　<BR>　　魔王：「你们有完没完？」 <BR>　　<BR>　　完没完：「他才没有我」 <BR>　　<BR>　　你们：「我才没有他」 <BR>　　<BR>　　我才：「谁说的？」 <BR>　　<BR>　　谁：「叫我干吗？」 <BR>　　<BR>　　吗：「你居然要干我？」 <BR>　　<BR>　　你：「我才不会干他」 <BR>　　<BR>　　我才：「谁说我不会？」 <BR>　　<BR>　　谁：「冤枉！我没说……」 <BR>　　<BR>　　说：「叫我干吗？」 <BR>　　<BR>　　吗：「你们俩真不要脸！」 <BR>　　<BR>　　你们俩：「我要！我要！」 <BR>　　<BR>　　脸：「谁要我？」 <BR>　　<BR>　　谁：「我不要啊」 <BR>　　<BR>　　魔王：「快一点，再说我可要撵人啦」 <BR>　　<BR>　　人啦：「赶撵我？找K」 <BR>　　<BR>　　K：「谁找我？」 <BR>　　<BR>　　谁：「aaaaaaa！别提我的名字，再提我也K他！」 <BR>　　<BR>　　他：「别K我」 <BR>　　<BR>　　我：「谁要K我？」 <BR>　　<BR>　　谁：「终于让我逮找一个啦，杀呀…………」 <BR>　　<BR>　　一个啦：「别逮我」 <BR>　　<BR>　　我：「我也受够啦，谁再提我的名字，我决不放过你！」 <BR>　　<BR>　　谁：「看我的降龙十八掌！」 <BR>　　<BR>　　我：「看我的九阴白骨爪！」 <BR>　　<BR>　　降龙十八掌：「我有什么好看的？」 <BR>　　<BR>　　九阴白骨爪：「我有啥好看的？」 <BR>　　<BR>　　什么好看的：「兄弟，我终于找着你啦！」 <BR>　　<BR>　　啥好看的：「哥，咱出去聊。」 <BR>　　<BR>　　魔王：「妈的...这是认亲大会啊...」 <BR>　　<BR>　　从此以后，魔王真的得了精神****症…… <BR>　　<!--开始首帖底部通栏-->]]></description><author>张磊—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86387/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7-2 14:41:37</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item><title>名次不重要，重要的在于参与</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82045/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P><FONT color=#e61ae6><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FONT color=#e61a1a>此次的</FONT><FONT face=Arial size=2>第二届搜房网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大赛结束了，名次排在哪个位置不重要，重要的在于参与，在此次大赛，我看到了“天上天”，“人上人”，房产中介人才济济，相信咱们80后、90后的两代人，可以统领这个庞大的市场。。。。。。</FONT></FONT></FONT></P>
<P><FONT face=Arial color=#e61ae6 size=2></FONT>&nbsp;</P>]]></description><author>张磊—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82045/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7-1 11:04:53</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item><title>这个月的最后几次</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78906/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P>&nbsp;</P>
<P><A href="http://esf.soufun.com/NewEsf/agent_match/xsgrzl.aspx?agentid=100005644">谢谢点击投票支持!谢谢短息投票支持！</A></P>
<P><FONT face=Verdana color=#e61ae6><A href="http://esf.soufun.com/NewEsf/agent_match/xsgrzl.aspx?agentid=100005644">http://esf.soufun.com/NewEsf/agent_match/xsgrzl.aspx?agentid=100005644</A></FONT></P>
<P><SPAN class=STYLE15><STRONG>手机短信投票说明：</STRONG><BR><FONT color=#e61a1a>移动用户编辑短信"MF+100005644",发送到10666608；<BR>联通用户编辑短信"827+100005644",发送到106695883。<BR></FONT></SPAN></P>
<P>&nbs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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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TD><IMG height=34 src="http://img1.soufun.com/secondhouse/image/agentmatch/gzl1.jpg" width=487></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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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width=487 background=http://img1.soufun.com/secondhouse/image/agentmatch/gzl2.jpg height=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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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class=s20 width="71%">
<DIV style="OVERFLOW: hidden; WIDTH: 100%">
<DIV style="FLOAT: left; WIDTH: 164px"><SPAN class=STYLE8>编 &nbsp;&nbsp;&nbsp;号：</SPAN>100005644</DIV>
<DIV style="FLOAT: right; WIDTH: 164px"><SPAN class=STYLE8>姓 &nbsp;&nbsp;&nbsp;名：</SPAN>张磊 </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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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FLOAT: left; WIDTH: 164px"><SPAN class=STYLE8>所在城市：</SPAN>北京</DIV>
<DIV style="FLOAT: right; WIDTH: 164px"><SPAN class=STYLE8>现任职务：</SPAN>资深置业顾问 </DIV></DIV>
<DIV style="OVERFLOW: hidden; WIDTH: 100%"><SPAN class=STYLE8>所在公司：</SPAN>我爱我家</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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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FLOAT: left; WIDTH: 164px"><SPAN class=STYLE8>负责区域：</SPAN>东城</DIV>
<DIV style="FLOAT: right; WIDTH: 164px"><SPAN class=STYLE8>执业证号：</SPAN>京房工07-01-0774</DIV></DIV>
<DIV style="OVERFLOW: hidden; WIDTH: 100%"><SPAN class=STYLE8>所在商圈：</SPAN>东直门-和平里-安定门-</DIV>
<DIV style="OVERFLOW: hidden; WIDTH: 100%"><SPAN class=STYLE8>联系电话：</SPAN>010-13811278890 </DIV>
<DIV style="OVERFLOW: hidden; WIDTH: 100%"><SPAN class=STYLE8>博客地址：</SPAN>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DIV>
<DIV style="OVERFLOW: hidden; WIDTH: 100%"><SPAN class=STYLE8>兴趣爱好：</SPAN>\\音乐\\电影\\</DIV></TD>
<TD vAlign=top width="29%"><BR><A href="http://esf.soufun.com/NewEsf/agent_match/toupiao.aspx?agentid=100005644&amp;t=Mon Jun 30 13:16:26 UTC+0800 2008"><IMG height=36 src="http://img1.soufun.com/secondhouse/image/agentmatch/gwtpa.jpg" width=97 border=0></A></TD></TR>
<TR>
<TD class=s20 colSpan=2><SPAN class=STYLE14>个人荣誉：</SPAN>欢迎光临我爱我家网络店面,我爱我家网络店面提供免费看房,免费咨询,100%透明交易.欢迎您的咨询与惠顾！做为一名资深置业顾问，我深知客户(业主)找房(客户)的感受,希望能有个信的过公司,值得信任的置业顾问为您服务,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找到一个温馨的家!!我将一饱满的热情,专业的房地产知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24小时联系电话:13811278890 张磊 QQ:254566966 <BR></TD></TR></TBODY></TABLE></TD></TR></TBODY></TABLE></P>]]></description><author>张磊—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78906/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6-30 13:29:34</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item><title>从“喂奶女警”到“朱坚强”</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75593/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P>&nbsp;&nbsp; 地震早已过去，但受伤心灵，宣泄的灵魂却一刻也没有太平过。网上就像过年一样热闹，锅里的汤料煮得沸沸扬扬，炉里的烈火干柴还源源不断。 <BR><BR>　　人之初，性本善。不要否认，每个人心灵的最深处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善良的本性，残留着人类文明进化的美德基因。（比如同情心，正义心，扶弱心，路遇不平大声吼等等），这种深埋内心的良知一直蕴含在血液里，始终没有停止过流淌。 <BR><BR>　　遗憾的是，这种善良的本性一直被物欲的横流，功利的得失，轻浮的文化长久的掩埋着，纠缠着，压制着。得不到本能的释放。人从潜意识里都有这种释放的渴望，从而在无形中达到一种无语言表的愉悦，成就自我需求的满足感。所以，灵魂的彻底净化达到人格的完美升华视为高尚。得道的高僧都是典范。相反，这种善性一旦被虚丑扭曲的道德绑架，那就将为世人所不齿。范跑跑老师，die豹同学就是典型。 <BR><BR>　　您在让个座位给年迈老太太的时候，您在给一个真正的可怜乞丐一点哪怕最少施舍的时候，您在救起一个不慎落水儿童的时候，您在由衷得给灾区捐款的时候，您在汶川，北川，映秀帮助或救活一个生命的时候。。。。。。您的心难道不感到有种无语言表的愉悦吗？不觉得有种作为人性追求自我需求的满足感吗？ <BR><BR>　　感动的故事太多，感动中国的人物也太多。我们好像除了愤怒就只有感动。就不能平和点？温柔点？不过感动是件好事，人类需要这种氛围，中国更需要这种和谐。大灾难引爆了善良的人性，喷发出长久压抑在内心深处的熔岩。这是自然的客观规律。我甚至希望能再多喷发几回，要知道，这样才最能孕育和创造生命。这说明，我们离文明与和谐又更近了一步！感动是一种由内而外，产生强烈共鸣的情感释放，心灵震撼。我们不要动不动就骂，弄得跟酒鬼似的。我们也不要老是动不动就哭，跟个奶孩子一样，我们不是孩子了！我们要理性，要思考，要更成熟才对。 </P>
<P><IMG src="http://img1n.soufun.com/blog/2008_06/29/article/1214714686280_000.jpg" border=0><BR><BR>　　“喂奶女警”蒋晓娟感动过许多人，也感动着我。母性的善良与无私在她身上得到完美集中的体现。她说： <BR><BR>　　“我始终觉得，我做的只是一件平凡的小事。我的战友，他们付出的更多。妻子在地震中遇难的河口派出所所长尹铅华、在地震中受了重伤的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戴涛、十多位亲人都在地震中不幸遇难的老警察邹仕财等许许多多的同事，他们都一直战斗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 <BR><BR>　　我来到北京，和抗震救灾中做出卓越贡献的英雄们在一起，我深感不安。因为，跟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相比，我都觉得自己为受灾群众做得太少，为抗震救灾工作做得太少。作为一名警察，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作为一名女性，我只是做了我能够做的事情；作为一名母亲，我只是做了全天下母亲都会做的事情。” <BR><BR>　　大家听听，这是多么质朴的语言，我非常认可蒋晓娟的品德和素养，我相信，这是她的心里话。别说破格当政委，就是到中央，我想，这种美好品德和情操都是过关的，合格的。 <BR><BR>　　我大胆猜测：或许蒋晓娟根本或无心去做公安局的政委，但她似乎不好选择，她必须得做，哪怕是为了别人。为什么我这么猜测？因为换成我是她，我是不想当这个政委，心太累，心太软，压太大。听过“棋子”这歌吗？我也很讨厌给我起“喂奶女警”这个别名，我不想被少数人误解为“奶牛”，我还想叫蒋晓娟。这名我听的舒服，踏实。（这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大家不必认真。） </P>
<P><IMG src="http://img1n.soufun.com/blog/2008_06/29/article/1214714716174_000.jpg" border=0><BR><BR>　　“朱坚强”，和我邻居的一个朋友同名同姓，这个可怜的人是农民工。因为曾经给我家修补过墙，死活就只收了材料钱，他说你是我朋友的好邻居，也就是我的朋友。我过意不去，请其吃酒，他没推辞，他很讲义气，为人忠厚。听他说他小时候母亲就病死了，父亲是个酒鬼和赌徒，抛下他和一个瞄着很红口红的女人跑了，一直没回来。外婆含辛茹苦养大了他。他很坚强。有次，他在干活时被钢筋刺穿小腿，送到医院直到康复他没掉过一滴泪，他很“朱坚强”；一次，他回老家看外婆，他工友的孩子夜晚突发阑尾炎，满床打滚，他工友远在工地，不在老家，孩子他妈急得要磕头，他拿出来自己的血汗钱，又向其他人凑了钱，连夜背着孩子到医院，折腾一夜，他累的半死，孩子没事了，他累晕倒了。他什么都没说，他只笑着说他没事。他很“朱坚强”；还有，他曾经谈过个女朋友，他把希望和所有的钱都给了她，对她百般呵护，朝死里爱她。最后那坏女人跟其他男人跑了，还带走了他的血汗钱和他半生的情感。他对着工地的土墙傻了几个晚上，也就那几个晚上，从不吸烟的他连续抽了将近一条烟。他没有掉一滴泪，他很“朱坚强”。外婆去世了，他虽然大声哭了，但他还很“朱坚强”，后来据说他得了肝炎，没钱看，恶化了，转成肝硬化，也不知现在是死是活了，可怜的好人，没有人会知道他，也没有人能记住他！因为他不是猪！不是那个在北川倒塌的猪棚里，与世隔绝36天大难不死的“朱坚强”！ <BR><BR>　　地震灾区的那头猪，（哦，现在改名了，对不起。）“朱坚强”是幸运的，也是可悲的，可悲的是它死都不明白“朱坚强”是谁？不明白为什么某些人类突然会一改常态，把它当成猪爹爹来服侍？它也不明白现在的人类为什么对它的其他猪猪朋友还是那样，唯独对它不一样？它更不清楚人类为什么没经过它允许就把它的姓给改了。它很委屈，因为它是猪，它不会说话，它只有默默忍受这一切。它很担心就算人类不杀它，让它颐享天年。到了地府，它改了姓，忘了十八代，八戒祖宗不会轻饶了它，非剁成肉酱，做成四喜圆子祭奠先祖不可！ <BR><BR>　　“朱坚强”又能怎么样呢？范跑跑又能怎么样呢？北大都与他划清界限，以他为耻了。女警官又能怎么样呢？他们不得不按照“导演”的旨意主动或被迫得演好自己的角色，因为他们的连续剧不是演给自己看，而是表演给其他的人看。某些媒体和记者在此也有意的充当了极不光彩的第三者。挠胸晃臀，添油加醋，推波助澜，助纣为虐。唯恐天下不乱，唯恐网络太平。 <BR><BR>　　是的，在大步奔向文明的和谐社会里，我们急切需要很多美好的人性来引导道德，我们的确也需要更多的阳光来照亮死角。我们也有必要树立一些符合人类灵魂审美尺度的塑像来唤醒和激励深埋心底的良知。我们一定要有思想，要有理性的去浓缩它，完善它，发扬它！万不可有意或无意的过分浮夸它，也绝不允许冷淡的漠视它！当然，对于丧失道德标准的“废品”，我们要正确的处理，不应该厌烦的唾弃它，否定它，踩扁它！要知道废品也是有可能回收和利用的。切记，狗屎都能做肥料。不然收破烂这行谁干？！ <BR><BR>　　在法律辐射不到的领域里，我们也只能用良好的品德，唯美的人性以及以此为文化基础长久沉淀出的公共道德规范来衡量灵魂，让灵魂的大合唱来引导和吸引迷路的魂魄。这样的话，那些死不改悔的鬼魂将会痛苦的游荡在无边的宇宙中，寂寞的化为灰烬。 <BR><BR>　　当我们用崇高的灵魂互相交流的时候，请务必也要尊重其他的灵魂。因为尊重也是美德的一部分，否则何来崇高？请不要再给别人乱起外号了。什么“喂奶女警”，“范跑跑”，“朱坚强”等，这名不好听。尊重一切应该尊重的东西，尤其是生命！</P>]]></description><author>诚信服务，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75593/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6-29 12:47:15</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item><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75468/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DIV id=artibodyTitle>
<H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H1></DIV>
<DIV class=artibody id=artibody>
<P>　　<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P>
<P>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STRONG> </P>
<P>　　<STRONG>目 录</STRONG> </P>
<P>　　第一编 总 则 </P>
<P>　　第一章 基本原则 </P>
<P>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P>
<P>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P>
<P>　　第二节 动产交付 </P>
<P>　　第三节 其他规定 </P>
<P>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P>
<P>　　第二编 所有权 </P>
<P>　　第四章 一般规定 </P>
<P>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P>
<P>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P>
<P>　　第七章 相邻关系 </P>
<P>　　第八章 共有 </P>
<P>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P>
<P>　　第三编 用益物权 </P>
<P>　　第十章 一般规定 </P>
<P>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P>
<P>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P>
<P>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P>
<P>　　第十四章 地役权 </P>
<P>　　第四编 担保物权 </P>
<P>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P>
<P>　　第十六章 抵押权 </P>
<P>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P>
<P>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P>
<P>　　第十七章 质权 </P>
<P>　　第一节 动产质权 </P>
<P>　　第二节 权利质权 </P>
<P>　　第十八章 留置权 </P>
<P>　　第五编 占有 </P>
<P>　　第十九章 占有 </P>
<P>　　附 则 </P>
<P>　　<STRONG>第一编 总 则</STRONG> </P>
<P>　　<STRONG>第一章 基本原则</STRONG> </P>
<P>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P>
<P>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P>
<P>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P>
<P>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P>
<P>　　第三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P>
<P>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P>
<P>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P>
<P>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P>
<P>　　第五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P>
<P>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P>
<P>　　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P>
<P>　　第八条 其他相关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P>
<P>　　<STRONG>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STRONG> </P>
<P>　　<STRONG>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STRONG> </P>
<P>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P>
<P>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P>
<P>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P>
<P>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P>
<P>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P>
<P>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P>
<P>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P>
<P>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P>
<P>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P>
<P>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P>
<P>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P>
<P>　　第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P>
<P>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P>
<P>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P>
<P>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P>
<P>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P>
<P>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P>
<P>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P>
<P>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P>
<P>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P>
<P>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P>
<P>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P>
<P>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P>
<P>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P>
<P>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P>
<P>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P>
<P>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P>
<P>　　<STRONG>第二节 动产交付</STRONG> </P>
<P>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P>
<P>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SPAN class=yqlink> 
<FORM class=yqin action=http://www.iask.com/n method=post><INPUT type=hidden value=%BB%FA%B6%AF%B3%B5 name=k></FORM><A class=akey title=机动车  href="http://www.iask.com/n?k=%BB%FA%B6%AF%B3%B5" target=_blank>机动车</A></SPAN>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P>
<P>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P>
<P>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P>
<P>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P>
<P>　　<STRONG>第三节 其他规定</STRONG> </P>
<P>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P>
<P>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P>
<P>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P>
<P>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P>
<P>　　<STRONG>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STRONG> </P>
<P>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P>
<P>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P>
<P>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P>
<P>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P>
<P>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P>
<P>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P>
<P>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P>
<P>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P>　　<STRONG>第二编 所有权</STRONG> </P>
<P>　　<STRONG>第四章 一般规定</STRONG> </P>
<P>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P>
<P>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P>
<P>　　第四十一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P>
<P>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P>
<P>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P>
<P>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P>
<P>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P>
<P>　　第</p></div>]]></description><author>诚信服务，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75468/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6-29 11:47:46</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item><title>我全能，我是房地产经纪人</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75409/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DIV><FONT color=#dd226d>我全能，我是房地产经纪人！</FONT></DIV>
<DIV><FONT color=#dd226d>每天都三点一线&nbsp;<BR>进门打电话&nbsp;<BR>出门看房&nbsp;<BR>闭门签合同&nbsp;<BR>日复一日&nbsp;永不言倦&nbsp;<BR>因为&nbsp;我是房地产经纪人<BR>我执着&nbsp;我专注&nbsp;<BR><BR><BR></FONT>
<DIV><FONT color=#dd226d>我全能，我是房地产经纪人！</FONT></DIV></DIV>
<DIV><FONT color=#dd226d>每天&nbsp;都迎着朝阳出门&nbsp;<BR>借着满天星光回家&nbsp;<BR>无论子时午刻&nbsp;酷暑严寒&nbsp;<BR>只要客户一声召唤&nbsp;<BR>我就随令而至&nbsp;风雨无阻&nbsp;<BR>因为&nbsp;我是房地产经纪人&nbsp;<BR>我勤奋&nbsp;我诚信&nbsp;<BR><BR><BR></FONT>
<DIV><FONT color=#dd226d>我全能，我是房地产经纪人！</FONT></DIV></DIV>
<DIV><FONT color=#dd226d>每当&nbsp;面对业主&nbsp;<BR>责任告诉我要确保产权安全&nbsp;<BR>回眸客户&nbsp;<BR>良知又叮嘱我要防范资金风险&nbsp;<BR>几多沟通&nbsp;反复撮合交易终促成&nbsp;<BR>因为&nbsp;我是房地产经纪人&nbsp;<BR>我正直&nbsp;我专业&nbsp;<BR><BR><BR></FONT>
<DIV><FONT color=#dd226d>我全能，我是房地产经纪人！</FONT></DIV></DIV>
<DIV><FONT color=#dd226d>每次&nbsp;看到业主笑着收款&nbsp;<BR>客户乔迁新居&nbsp;欢天喜地&nbsp;<BR>想一想&nbsp;既帮人安了居&nbsp;<BR>又为公司增了收&nbsp;还为国家创了税&nbsp;<BR>我&nbsp;无比自豪&nbsp;<BR>因为&nbsp;我是房地产经纪人&nbsp;<BR>我创值&nbsp;我奉献&nbsp;</FONT></DIV>
<DIV><FONT color=#dd226d>这就是我&nbsp;&nbsp;&nbsp;一个普通的房地产经纪人</FONT></DIV>
<DIV><FONT color=#dd226d></FONT>&nbsp;</DIV>
<DIV><FONT color=#dd226d>我全能，我是房地产经纪人！</FONT></DIV></FONT></FONT>]]></description><author>诚信服务，社区专家</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3123541/2175409/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6-29 11:32:13</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3123541.htm</guid></item></channel></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