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便走访了几个项目,发现一些项目逆风飞扬,提价迅速,对未来充满了一片乐观的希望。面对这么美好的未来,在欣喜之余,不免有些担心。
有人曾说:我们总是过高的估计一年后的变化,而过低的估计三年后的变化。
有些操盘手正在对这句话进行验证。
我之前说过,今年的商品房市场价格涨幅不会超过15%,也同时做了一些依据的阐述。
就商品房的价格制定而言,一般都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双向确定,成本方法倒好理解,市场比较法一般就比较难了,需要一些加权和优劣势比较,通过这两个方法确定基价。确定基价后,根据咨询时的客户反馈对价格进行微调,最终确定开盘销售的价格。
有的时候有三个环节会对最终的销售价格产生误导,一是市场,二是比较法中的价格比较,三是对客户反馈信息的理解。
这里边不考虑销售代理公司的因素,因为在没有溢价分成的时候,销售代理公司一般会和开发公司博弈,尽量压低销售价格,而当有溢价分成时,可能会考虑提价。总之,就是自己的利润在可保证的前提下达到最大化。
市场因素
正如前述而言,我们会经常过高的估计一年后的变化,而过低的估计三年后的变化。在过高的估计一年后的变化的时候,就会充满理想的把价格拉高。但市场从来都不是单项的,而且是不断变化的,谁又能准确的判断新的经济及政策下的市场走势呢,首先经济和政策因素我们就很难把握。
另外有人总说长春的价格水平处在全国的什么位置等等,还说长春是省会,会吸引全省的消费。这些说法本身是没有什么错误,但我们也应该了解其中的变化。一是要了解长春的收入结构导致的需求结构同全国的比较,二是长春市场的供应结构同全国的比较,三是要了解省会的功能正逐渐弱化,特别是长春到吉林城际特快的开通,可能会改变全省的消费结构。四是要了解目前吉林省的总人口与长春市人口的关系。五是了解长春市人口增速及外来人口的比例。
在目前情况下,市场的观望还会部分存在,也是不争的事实。
外来开发商在定价上比较保守,因为他们懂市场,比较成熟。反而是本土的开发商,经验不足,盲目乐观。
当一件事情你了解的不清楚或阐述的不清楚,那么你判断的结果又有几层把握呢?
比较法定价
比较法定价需要比较很多因素,因素的界定、因素的权重、与竞争项目的比值等方面都将影响到结果。有很多初涉地产圈,同样用比较法定价,所有的步骤都没问题,就是因素的界定、因素的权重、与竞争项目的比值等内容定的比较随意,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机械的照搬而已。
更有的企业明明没有什么品牌价值,偏偏比出了品牌溢价,可能是将十年后的空间提前释放了,不然没有更好的解释。
对客户反馈信息的理解
中国的企业从来不缺好事者,好大喜功,完全没有职业道德、职业操守。领导喜欢卖高价,他就会把客户反馈好的部分拿给领导看,完成不顾市场接受与否。因此很多项目有很多的问题,但从来也反映不到上层去,在下层不是被忽视,就是被屏蔽了。
另外,客户反馈的信息也可能真实,也可能虚伪。最后还是要经过判断,这就要看判断人判断结果的出发点及责任性,一般都会带有目的性的。
所以我要提醒一些楼盘,你的价格只能在某个区间,超过这个区间肯定会出问题,在没有任何目的性的情况下,那可能是判断出了错。有目的的情况下,那就不好阐述了。
土地有密码,项目有限价,找到了密码,摸透限价,才是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