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商务部联合多部门对全国商业地产进行调查!
2005年,据说某发达城市新建住宅区中商业面积中50%以上是底商!北京也是大量存在!
2005年年底,广州住宅禁商令颁布,市场波浪滔天!
2006年,北京出台住宅禁商令,商住概念遭到痛击,同时,未有单独商业性质销售证的底商经营办照受限!
2005年起,不少业内专家和精英就担忧未来以住宅底商形式大量存在的商业地产市场的前途问题!
住宅底商怎么了,为什么会受到如此关注!房地产商"爱它",政府要"恨它"?
原罪住宅底商.
首先,先看它的含义:住宅底商是物业范畴,是相对于建筑类型而言的,一般指住宅、公寓等物业作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的底层建筑,是社区配套组成部分.与社区商业含义相区别,社区商业是一种有别于城市的区域中心商业、SHOPMALL(大型购物中心)、特色步行街的商业业态,它是一种有很强的地域性、为本地区居民服务的商业模式。二者的区别,形象地说,住宅底商就好比一个容器,社区商业则是容器里装的水。当然,二者之间有不少重合,就像酒瓶最适合装酒一样,住宅底商很容易成为社区商业的一部分,社区商业常常以底商为重点区域。它们有可能完全重合,也有可能部分重合,像一些毗邻交通要道、繁华地段的住宅底商,它就不仅仅是社区商业,还是城市商业的组成部分;社区商业也可以不在住宅底商里,而在社区建成一条独立的商业街或一个集中的商业区域。
由于与住宅区唇齿相依,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由于距离过近而产生的问题!
先看政府为什么"恨它"。
虽然住宅底商有便民、利民的理论优点,但对其相邻住宅的扰民也是老百姓最痛恨的,为此政府专门出台了住宅底商禁止经营餐饮、娱乐、网吧、生产性项目等限制措施!甚至个别政府部门人员或学者还希望中国学习新加坡邻里中心形式,不要再做底商!
再看开发商为什么“爱它”。
宏观地说,2000年以前,商业地产基本上是按政府规划实施的,开发商建设,交还政府;2000年以后,开发行为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供需,开发商有了内驱力。由于土地出让金价格差距不大,而价值却有巨大差别,住宅开发商开始大量关注商业地产!
因此,市场上对住宅底商被大量制造的共性看法是:高利润,这个应该是最主要的外因。
然而事实可能并不是如此简单,那为什么开发商要大量生产住宅底商而不是别的商业建筑形式呢?
笔者认为,还有如下的深层次原因:
其一,还是外因,大多数开发商的资金运作形式、产品生产模式以及商业运营水平决定了其希望迅速变现,而底商的小面积、低总价(相对大中型独体商业而言)正好符合这个特点。
其二,也是最重要的内因:中国目前的土地开发模式是比较粗放和初级的“大一统”形式,即在城市大的规划(甚至有的没有规划)前提下,相关指标给开发商,让开发商来进行开发,而不是象美国等一些国家的地块分级(按功能与使用性质)开发。
结果不言而喻。
其三,由上述开发内因引发的中国大量中小开发商的中小楼盘为了按照上述指标进行开发,在容积率等相应确定的条件下,如果商业不做成住宅底商而做成独体商业,其住宅开发面积就难以保证,两相比较,自然是做住宅底商合适了。
因此,单纯呼吁商业应该做成独体或集中是不够的,我们呼吁政府应该从更深层面上来解决这个问题!借鉴美国等一些国家经验,有步骤地通过土地规划来进行。也许,解决的不仅是住宅底商矛盾问题,还有商业地产的暴利问题和非理性开发问题!
关于住宅底商完全取消问题,有机会再探讨,我不建议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