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慈善行为的理论探讨 - 兼论万科慈善行为
(2008-5-22 18:07:26) [发送到微博]
事实上我们最近不断热议的企业慈善行为问题是过去三十年全球的一个热点问题
经济学家Milton Friedman在30年前的一本书里表达了他的观点,这一观点在过去很多年里成为很多美国公司的指引: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利润;企业是股东所持有的一个工具,如果这个工具直接进行捐助,那么就剥夺了单个所有人处置其资源的决策权。他认为如果企业要进行捐助,那么决策应该由单个的所有者或者,衍伸到其员工来作出决策。
事实上,现在很多公司采用的一个募捐方式:employee matching grants,就是基于这个思路的衍生之一:员工捐多少,企业就捐相同的金额(我们公司在每年的捐助活动中也是采取这个方式)
Friedman的理论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企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往往是背离的;二是企业的捐助行为往往不如个人投资者自行的捐助行为有效
Michale E Porter,学管理的同学或许都熟悉这个名字,在HBR上发表过一篇很有名的文章叫“企业慈善的竞争优势”对于Friedman的主张进行了辩论,针对其基本假设进行了讨论,事实上,从企业社会责任和盈利责任结合的角度出发,他提出了要对于企业捐助进行战略思考:首先,企业的慈善行为要和改善自身的运营环境有关,比如慈善行为能够提升社会教育水平,增加有效人才供给,或者是帮助当地立法完善等等;其次企业慈善行为要有专注的方向,这样才能有明确的慈善目标,实现比单个投资者进行慈善行为更好的效果。
看了以上的这些文字,我再回过来想万科此次慈善计划。事实上我也觉得万科此次事件中,王石的很多言论是欠妥当的。但是从万科之后公布的一系列计划来看,我看到万科实际上正是在沿着上述的很多原则进行操作的。
和简单捐助款项相比,万科帮助灾区建设的计划不仅能履行其社会责任,也能与其建设一流房产企业的经济目标有一定的关联。这样的企业我认为是正在逐步走向成熟的。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自己成熟的慈善战略,而是简单捐款那么这种慈善行为未必是持久有效的。
大灾面前,我觉得作为中国人,最应该做的是从自己开始,用自己期望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当然人和人不一样,我们没有权利用自己的道德期望约束他人,更没有权利用最恶毒的想象去指责他人),捐钱、捐物、捐血、出力都可以。计划NGO的方式援助他人也是很好的想法,当然也需更理性的方法是常态性地定向援助(比如我认识的一位朋友十年如一日将自己部分的收入捐助到定向的基金会)。
大灾给所有人带来一个公共责任思考的机会,这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机会(当然这个记忆本身是黑色的),我们的社区有这么多TX参与到相关的讨论,真的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情。(作者:文明花城 转自搜房业主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