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商品房: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一手房:是指由开发商承建后,销售给业主的住房。也就是个人由开发商手中直接购买的私有住房。
2、二手房:是指已取得全部产权、再次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交易的住房,即个人再次投入市场进行流通的房产。
3、已购公房:即我们所说的房改房。是指从单位、房管局或物业公司购买的,已经实现私有化的房改房,即以略低于成本的优惠价格出售的公房。一般来讲这样的房子会有部分产权在单位手中,上市交易前需要先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出具同意上市手续。
3.1、成本价房:已购公房的一种,是指国家按照房屋建造成本制定的公有房出售价格,其中不含利润。
3.2、优惠价、标准价房:另一种已购公房,是指国家依据城镇中低收入者的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其中有较多的政策性优惠。一般是在成本价房的基础上优惠6%,这6%的产权基本上会在单位手里,该类房产上市前需要多交纳一个标准价补足成本价的6%费用。
3.3、央产房:全称“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也属于已购公房的一种,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如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等。央产房有可能是成本价公房或是优惠价标准价公房。这种房产是北京地区特有的房产,在其他地区很少出现。
4、使用权房:是指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或集体),而由个人长期使用的公有房产。这类房产的业主实际上等于是在承租单位所有的住房。
使用权的房子必须全款只能有当地户口的人购买可以变成产权 :(1560*面积)-(1560*面积*工龄) 。一年工龄减免1%当然工龄越长越好!
上述两类公产房(已购公房和使用权房),一般都是单位用来解决自己职工住房困难的一种办法,并且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如果你是单位职工,而且住着使用权房,在房改时应该也有同等权利。
5、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6、廉租房: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是指由国家提供土地,开发商承建,或将腾退的旧公房等推向市场,专门用于出租给家庭使用的住房。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这样的住房业主实际上属于承租者,不拥有产权。
7、两限房: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另一个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现在的规定一般是在60米左右。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而且价格是由卖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约束.但是一般买了限价房的人是不会卖的,因为买房的人资格是严格把关的,炒房产的人肯定买不到限价房。
根据规定,购买两限房者须具备几个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中低收入家庭;解危排险、环境整治、文保危改、城中村整治、拆迁区住户,奥运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重点项目的本市被征地、拆迁家庭优先。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就可以买两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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