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rss version="2.0" ><channel><title>蒋亮De博客的博客</title><description></description><link>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link><lastBuildDate>2008-8-21 18:17:05</lastBuildDate><generator>SOUFUNBLOG</generator><language>zh-cn</language><copyright>Copyright 1996 - 2007 SOUFU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pubData>2007-11-28 9:52:48</pubData><item><title>祝福...新年快乐</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672233/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P>&nbsp; 昨天梦见上帝他说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我拿出地球仪说要世界和平，他说太难了换一个吧，我拿出你的照片说要这人变漂亮他沉思了一下说拿地球仪我再看看&nbsp;----一个简单的笑话 希望能让你天天开心。</P>
<P>&nbsp;&nbsp;&nbsp; 金猪年悄然去，吉鼠迎雪来。值此辞旧迎新、新春佳节的喜庆时刻，我代表1+2联合不动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员工向一年来支持我们工作的领导、新老客户致以衷心的感谢和新春的祝福！我们会更好的肩负起房地产事业的神圣使命，并肩携手，再接再厉，紧紧把握市场脉搏，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新的姿态、新的步伐，谱写新的篇章。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在此，向所有陪我一起从2007年走过的同事，朋友，说声新年快乐，祝你们在新的一年里，事业有成，&nbsp; 是你们教会了我很多很多的东西 ，如果没有你们的支持，也没有今天的我，也祝搜房网的所有辛勤劳动的同事新年快乐，希望你们的栏目越办越好。</P>
<P>最后，我衷心祝愿新老客户、公司全体员工新年快乐。</P>]]></description><author>蒋亮De博客</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672233/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8-1-27 12:57:49</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item><title>有钱不要傻存银行 年轻房奴解套之“三大妙法</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11153/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房价近年来变化快得叫人眼花缭乱，不少人因此做了“房奴”，背负上沉重的房贷负担。这类人群，如何解套？我们从孙子兵法36计中信手拈来，选出几计，看能不能让你成为“翻身房奴”。&nbsp;<BR>　　房奴虽然摆脱不了被“奴”的命运，却还有选择哪家银行做“奴隶主”的权利。因此各家银行之间，为争夺房奴，常常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缓和“阶级矛盾”。&nbsp;<BR>　　顺手牵羊“存贷通”大幅减轻还贷压力&nbsp;<BR>　　案例：个体经营多年的李小姐，年初办理了80万元20年的个人住房贷款，她每月要归还5617元贷款本息。但因为做点小生意，手头经常有大笔资金周转。今年2月末，李小姐将自己的还款账户申请为存贷通增值账户，银行按约定在3月份为李小姐省下了904.78元利息，相当于未申请前当月贷款利息的23.73%。&nbsp;<BR>　　专家意见：“存贷关联服务”的特点是让房贷者的所有存款资金都不“闲”着，完全为所贷资金服务，抵扣贷款利息，冲减贷款利率提高增加的支出。白领们采用房贷增值账户——“存贷通”，存有一笔超过5万元的存款，则可依据存款额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该笔存款与该笔按揭贷款相同利率的利息，相当于按照比例返还按揭利息。目前建行、招行都有“存贷通”业务服务。&nbsp;<BR>　　围魏救赵&nbsp;<BR>　　对于一次性有额外收入的房主，当然可以考虑提前还贷。不过，既然是“房奴”，又怎么可能有多少“剩余”资金呢？即使有，也不要再交给银行了吧？银行以高(贷款)利息进攻房奴，房奴们大可不必应战。可回身另找投资渠道，只要收益比房贷利率高，就能达到围魏救赵的效果了。&nbsp;<BR>　　有钱不要傻存银行&nbsp;<BR>　　案例：从事it业的小王刚结婚按揭买了房子，花光了手中的积蓄，每月要还2000元的房贷，期限是20年。小王家每月收入8000元左右，每月日常支出在3000元左右，每年大概有10000元额外收入。由于没有了积蓄，家庭的整体承受风险的能力较低，王先生在投资上趋于保守，因此他决定：把每年46000元的净节余定期定额投资国债和基金。&nbsp;<BR>　　具体的比例为，50%选择交易所国债市场，买到期期限在3年左右的中短期国债，目前收益率在3%左右，每半年投资一笔，滚动操作；另40%投资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收益率为2%左右，替代活期储蓄，天天计息，按月分红，随时买卖且无任何费用，而且免利息税。其余的10%作银行定期储蓄作为家庭应急备用金。&nbsp;<BR>　　通过这样的稳健投资规划，王先生计算了一下，以每年2.5%的投资收益率计算，7年后他就能提前还完房贷了。&nbsp;<BR>　　专家意见：对于每月固定收入的工薪阶层，投资一些风险低，回报相对存款利息要高的理财产品也可以减轻不少房贷的压力。如人民币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和保本基金等，投资这些理财产品本金较安全，虽然给出的收益率都是预期收益率，没有绝对的保证，但实际上收益率波动范围并不大，而且收益率要比银行存款利息高。&nbsp;<BR>　　金蝉脱壳&nbsp;<BR>　　房奴做得辛苦，实在吃不消了，也可以选择“走为上”计，下决心搬出金丝笼，成功“赎身”之后，不但可租房一身轻，而且还可以让别人成为“房奴”。昨天还是奴隶，今天已成将军，岂不快哉？&nbsp;<BR>　　靓宅自住不如出租&nbsp;<BR>　　案例：大学毕业没几年的顾先生，1年前在福田一户优质楼盘买下自己的居所。贷款60万元，每月光还按揭就高达3800元。加上物管、水电、停车费，一个月顾先生仅“固定开支”就高达4600多元！如此大的开销对月薪不到10000元的顾先生来说，实在是个不小的负担。由于女友的收入很少，两人每月的账户收支相抵后，几乎沦为“月光族”，而未来结婚的费用还遥遥无期。紧巴巴的日子过了几个月之后，顾先生和女友经过反复权衡，毅然决定还是恢复租房的生活。&nbsp;<BR>　　顾先生重新找了一套两房作为新“家”，每月开支1600元。同时将自己的靓屋出租，月收3000元，两相抵消顾先生净收1400元，同时因为新租的房屋物管水电和停车费都比较低，每月还能省下300多元。一进一出，顾先生每月就增收1700元！&nbsp;<BR>　　专家意见：大学才毕业的年轻人就去买房，这无异于让幼儿园的小男孩找媳妇。目前大部分贷款买房的人是参加工作几年后的年轻人，他们除了买房外，还要应付许多各种各样的支出，比如结婚、育儿、赡养父母、购买保险等，如果购房的支出安排超出自己的个人承受能力，将来在面临各种问题时，就容易捉襟见肘。对于已经买房的房奴，如果自住房的资金明显高过普通住宅的租金，可以考虑将房子出租，暂时牺牲“白领”生活，为未来的生活换得更为广大的空间。]]></description><author>蒋亮De博客</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11153/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7-12-9 15:28:00</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item><title>外地人买住房 小心入不了户</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11140/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近日，家住金牛区王家巷的李小姐很烦恼。2005年她与男友共同购房120平方米，随后李小姐以购房理由办理入户时，没有将男友户口一并迁入。现两人婚后想将户口上在一个户口簿上，却遇到了不能再以购房理由将丈夫户口迁入的问题。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由于两人不是由一个户口地迁入成都，因此必须满足人均购房面积满90平方米才能办理。李小姐已经用120平方米房办了自己的户口，剩余面积不足90平方米，因此不能再帮丈夫入户，只能按其他方式解决丈夫入户的问题。<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而居住在金牛区的刘先生近日在上户时也遇到了麻烦事：因原户主户口迟迟未迁出，刘先生户口无法迁入，小孩上学难不说，还险成“黑户口”。目前，购房入户是不少外地来蓉人员入户成都的主要方式，但是很多人却因对购房入户政策的理解出现偏差，导致了难入户的情况。<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购新房入户：满足90平米未必都能入户<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从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了解到，目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入户规定，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实际居住，且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都可申请入户。&nbsp;&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在调查中发现，类似李小姐办理户口出现麻烦的情况还很多，主要是对购房入户政策理解不够。如果当初入户时就把其丈夫的户口一并迁入，就省却了现在的烦恼。据了解，针对李小姐的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让其丈夫进行入户：一是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入户的方式，申请办理配偶的户口，但是需要到人事局办理相关的手续。二是按无职业夫妻投靠入户的方式进行办理。无职业夫妻投靠入户的方式其前提条件是：凡结婚满5周年、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被投靠方的常住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满5周年，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二手房入户：小心原房东“赖着不走”<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刘先生是2005年底买的二手房，通过中介买房时，原户主和中介对迁户口一事只字未提。而自己因缺少购置二手房的经验也没有留意，在买卖合同上没有注明户口迁移事宜，事后也没有询问原户主。两年来，刘先生对原户主未迁户一事毫不知情，直到近期办理落户时，才发现自己购买的二手房上登记了原户主的户口。今年8月份，由于他儿子上幼儿园，需要成都市户口。然而，到了办证中心才知道，原屋主的户口至今还挂在房子上，前段时间原屋主还用房子地址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由于对方户口尚未迁出，房子的户主依然是原屋主，他的落户手续也无法办理。<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为此，记者就有关购买二手房入户的规定咨询了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的有关工作人员。据介绍，在购买二手房入户时，双方应当事先进行约定，首先应当将原户主的户口迁走，如果原户主不愿意迁出户口，也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那就是以现业主为户主，原户主可以将户口挂在原户主的名下。<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相关链接<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成都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入户须知”<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且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提交材料：<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1、《入户申请表》（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领取）<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5、(1)购买商品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购买二手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3）按揭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6、市或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出具《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本人工作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description><author>蒋亮De博客</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11140/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7-12-9 15:25:18</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item><title>看房到底要看什么</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11134/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看房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房主的资格，房子设施的质量，合同内容等。<BR>&nbsp;&nbsp;&nbsp;&nbsp;对于周围环境，可以在租房之前，以租房人的身份询问一下，一般都能问出来。<BR>&nbsp;&nbsp;&nbsp;&nbsp;对于房主资格问题，可以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2）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BR><BR>&nbsp;&nbsp;&nbsp;&nbsp;对于房子设施问题，首先，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还要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所有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所有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业主一同加固,以防后患。<BR><BR>&nbsp;&nbsp;&nbsp;&nbsp;其次要注意一些固定的设施，比如马桶、热水器、炉灶、抽油烟机、空调等。在看房的时候要试一下，如果正常运转，以后小心维护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BR><BR>&nbsp;&nbsp;&nbsp;&nbsp;第三，要检查上下水和电路入户状况。此项注意尤其适用于那些建造年代比较老的楼房,&nbsp;比如一些总层高为四五层的楼房,因为当时的建造需要5&nbsp;层以上必须安装电梯,所以在80&nbsp;年代左右有不少5&nbsp;层楼房,因为上下水管道长年使用,输电线路设计功率低、线路老化等,所以经常出现下水道频繁堵塞、上水水压不够、大功率家用电器无法正常开启、电路跳闸的现象。如果有这种情况，在看房时要特别注意上下水的通畅,特别是选择一楼和顶层。一般水压不足顶层最受影响,连带会导致洗澡出水不痛快,下水不畅则一层会经常返水，所以一定要注意。<BR><BR>&nbsp;&nbsp;&nbsp;&nbsp;第四，就是要查看房屋的入户电路,现在基本所有的老城区都已经对原有老化的电路进行了改造,如果入户电表为插卡式的那就尽可以放心使用了,如果不是你可要多加考虑了。<BR><BR>&nbsp;&nbsp;&nbsp;&nbsp;第五，别让家用电器成摆设。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也许你还没有用过吧。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BR><BR>&nbsp;&nbsp;&nbsp;&nbsp;最后，在你看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因为有的时候有的隐患是看不到的，比如下水道，老的房子管道比较细，你看房的时候并不堵，但是在你使用的时候极其容易造成堵塞。<BR><BR>&nbsp;&nbsp;&nbsp;&nbsp;如此看房,房主会觉得你很较真儿,可虽然租住是暂时的,但是生活上的安全和方便还是最重要的,仔细点儿毕竟没坏处。]]></description><author>蒋亮De博客</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11134/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7-12-9 15:23:37</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item><title>女性买房要注意的常识</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11126/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按照中国传统观念，筑屋购房都是男性的责任。但是随着现代女性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除了单身女性购房越来越普遍外，很多家庭的购房大事也都由“她”决定签单。怪不得房产商们要惊呼：楼市步入了“她时代”。据调查，女性购房的一大特色是最看中交通，地铁、轨道沿线是她们的首选；其次，她们在乎小区环境、安全绿化以及房间细节设计；最后她们关心附近有否超市和商场。这样她们在选房中就存在一些误区，比如下面这些常识就需恶补一番。<BR><BR>一、学会鉴赏样板房:<BR>&nbsp;&nbsp;&nbsp;&nbsp;如果说很多男性买房太注重实用性的话，那么很多女性则常常是漂亮第一，实用第二，样板房对她们的买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这也正中房产商下怀，因为建造样板房的最大目的就是让购房者产生购房冲动。&nbsp;<BR>现在我们来想想自己经常被打动的样板房都是什么样的？&nbsp;<BR>&nbsp;&nbsp;&nbsp;&nbsp;镜子魔幻屋&nbsp;&nbsp;样板房总是能把玻璃和镜子用到极致，那种通透感可能正是你要追求的，因为感觉光照好啊。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里原本没有玻璃，又是什么效果呢？这点房产商自己最清楚，原来实际的房子其实没有你现在看到的那么大，光线没有现在那么好。怎么办呢？设计师说了，用玻璃啊，再加上镜子，这样看房者的眼睛就花了。也许你会说，用玻璃和镜子装饰一下也没什么不好呀？是没什么不好，起码好看。但是现实是在玻璃和镜子前你还能放什么东西呢？样板房里的几样家具，其实完全不能满足你生活的实际需要，玻璃和镜子帮你放大了眼睛里的空间，同时减少的是你的实际空间。&nbsp;<BR>&nbsp;&nbsp;&nbsp;&nbsp;外观吸眼球&nbsp;&nbsp;通常我们在样板房里还能看到一些新颖的材料，它们那么恰当地用在墙上，让我们感觉非常时尚。可是工作人员会告诉你，这个在交房时是没有的。这个时候，你的第一反应除了遗憾外也会安慰自己，反正自己也可以以后加上。于是我们看到的2000元装修标准和实际享有的是不一样的，虽然开发商并没有隐瞒事实，但他欺骗了我们的眼球，我们眼球的满足直接反馈给大脑，大脑因为正愉悦着，所以没有去想，真正要享有这样的标准，我们实际上还要多付出。&nbsp;<BR>&nbsp;&nbsp;&nbsp;&nbsp;位置景观好&nbsp;&nbsp;当我们站在样板房里向外眺望时，通常外面的景观都是好的，视野几乎没有什么阻挡。可是你买的房子也会这样吗？这似乎是很难的。因为房产商选择样板房时，通常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位置。在最好的位置建造样板房，通常能减少购房者不少疑问。比如一个本来容积率接近4的楼盘，它通常就会在小区别的位置单置一个样板房，这样你就看不到周围高耸的楼盘，看不到你可能被遮掉的阳光。&nbsp;<BR>&nbsp;&nbsp;&nbsp;&nbsp;面积很满意&nbsp;&nbsp;我们看样板房的时候，常常都觉得面积似乎够大，可真正搬进去时，可能感觉面积似乎小了点。所以我们在看样板房的时候不妨注意一下实际面宽，因为实际房子的厚度往往厚于样板房。一般来说，厅的宽度在4米左右为好，而南北进深最好在10-12米，如果能拿到工程图纸那就更好，因为这是最实际的东西。另外当我们看中宽敞气派的大堂和楼梯间时，也不要忘了你的实际得房率正在降低。<BR><BR>二、看清楼盘模型&nbsp;<BR>&nbsp;&nbsp;&nbsp;&nbsp;楼盘模型和实际楼盘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采访了一位专门为开发商做楼盘模型的部门经理，他给了我们4点提醒：&nbsp;<BR>&nbsp;&nbsp;&nbsp;&nbsp;1.模型之间的栋距比实际的开阔。比如，楼盘上注明它和实际楼盘的比例可能是1：80，但在做楼盘之间的栋距时，比例可能是1：100。这样我们感觉到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是可以接受的。另外要关注模型总平面图，因为它可以让你准确了解楼盘的位置、相邻关系、住宅开发和交通配套等大致情况。还有模型中的道路分市政道路和社区道路，市政道路可能就有噪音问题。所以如果你看不懂就应该主动问清各道路今后的使用情况，以免造成生活的不便。有时模型中还有一些小建筑，你千万不要忽略这些小摆设，因为它们往往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变电站、垃圾房等等。这些小东西虽然不会影响基本生活，但可能让恰好住在低楼层附近的你不舒服。&nbsp;<BR>&nbsp;&nbsp;&nbsp;&nbsp;2、外墙面的颜色可能不完全一样。因为模型可以选择的颜色非常丰富，而实际建造外墙时，往往就没有那么多，再加上一些实际考虑，所以外墙面的改变可能会比较大。为此我们就不要把模型中的外墙颜色作为喜欢的因素之一了。&nbsp;<BR>&nbsp;&nbsp;&nbsp;&nbsp;3.某单元在小区的位置。其实一个单元在小区里是朝主干道还是朝小区花园，在模型显示上也是不标准的。所以实地观察非常重要。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到在建的楼盘里近距离看一下，看清毛坯房的本来面目、景观、朝向及墙体的具体分割。这个时候的感觉才是真实可信的。&nbsp;<BR>关于模型中的红线其实是区分楼盘内外的分界线，只有红线内的菜市开发商所能规划建设的。有的开发商为了省事，有时会把红线外的地方都做成绿色，有些购房者就以为这是绿地部分，但实际上可能是其他建筑或者空地。&nbsp;<BR>&nbsp;&nbsp;&nbsp;&nbsp;4.单个房型的户型模型里家具配置比例小。这样做的效果是让你感觉这个房间就是放这么多家具也是可以的，可实际上呢？也许你已有过体验。所以关键还是看房型：有没有浪费的部分？走廊是不是太长？厅的门最好不要太多。<BR><BR>三、区分房子的实用性和投资性<BR>&nbsp;&nbsp;&nbsp;&nbsp;买房之前要想清楚，是投资还是自住。投资不必在乎采光和户型，面积、位置和升值潜力是第一要素；如果是自住，且时间较长，那么户型/位置、性价比以及经济能力就要优先考虑了。顾不上那么多的时候，我们就要挑最心动的一点，好比我们最终选择的爱人。<BR><BR>四、明确后期消费<BR>&nbsp;&nbsp;&nbsp;&nbsp;房子是需要养的，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一个也不能少。也许我们最初最看中的一点，却是之后永远的痛。自己开公司的唐先生几年前买了一套近郊的联体别墅，这套房子当初最打动他的是房子客厅的挑空设计，4米多的厅高非常气派，配上一致的落地玻璃长窗，房间的光线好得一塌糊涂。半年后，当全家人兴致勃勃地搬进去后，他们的痛开始了：当时正是冬天，虽然有时阳光很好，但冷还是不言而喻的。当时买的是最大P的柜机了，可连开几个小时，却没有一点暖意。打电话到空调公司质问，人家来人了。走进房间，不用任何检查，就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们，空间太大太高，你的厅虽说是不到100平方，可那么高，实际面积差不多要150平米，柜机根本没有这么大的功率，换中央空调吧。&nbsp;<BR>&nbsp;&nbsp;&nbsp;&nbsp;既然买了马，配好鞍也是应该的咯，于是又花了几万块换了中央空调。全家本以为就此万事大吉了，可月末结账时，他们还是吓了一跳：电费足足2400元。原来落地长窗是采光了，可它也是很不保温、很不节能的。为这个漂亮的高大的长窗，他们付出的代价是冬天冷、夏天热。无奈，全家人只好把活动中心放在了小小的书房，客厅成了过往行人的风景。<BR><BR>五、谁可以合伙贷款<BR>&nbsp;&nbsp;&nbsp;&nbsp;根据银行对于共同贷款人的有关规定，有血缘关系(如母子、姐弟等)或婚姻关系的亲属，才有资格合伙贷款买房。如果合伙贷款的两个人是异性恋人，为准备结婚买房，银行一般也会同意提供贷款。但是银行一般不允许同性亲属(如姐妹、兄弟)合伙贷款。此外，在征调贷款人信用档案时，会同时调查贷款人的户籍档案。&nbsp;<BR>因此冒充亲属合伙贷款，也是行不通的。]]></description><author>蒋亮De博客</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11126/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7-12-9 15:20:43</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item><title>成交数量缩势明显 楼市调整脚步声渐行渐近</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06052/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CENTER><IMG src="http://newsimg.focus.cn/zjmnewsimg/newsimg40/135866.jpg"></IMG><BR>北京、上海楼市“有价无市”局面的愈演愈烈（资料图片）　　北京、上海楼市“有价无市”局面的愈演愈烈，深圳、广州部分楼盘的价格松动，再加上已有调控政策的效果初显和物业税等政策将出台的预期，人们似乎听到了楼市调整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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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B>“有价无市”愈演愈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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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现在房价的虚高成分太大了，我不想成为最后一拨高位接盘的人。”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张认为，开发商囤地、捂盘是激化供求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有能力将住房需求变为现实的人没有那些研究报告估算的那么多，再加上近年来一系列调控政策对投资性需求的遏制，他相信房价很有可能会在近两年回归。目前，持有与小张观点类似的购房人不在少数，再加上不少购房人面对高房价而“望房兴叹”，市场观望气氛日益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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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在此背景下，成交量萎缩就成为楼市自“金九银十”这一传统销售旺季遭遇尴尬以来的最显著特征。<A href="http://house.focus.cn/~szls/" target=_blank><FONT color=blue>深圳楼市</FONT></A>继续着8月以来的市场成交低迷状况，10月深圳新房市场日均成交较9月下降一半以上，11月上旬，深圳新房日均成交仅在30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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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与深圳相邻的广州同样是楼市成交低迷。据当地媒体报道，只升不降的房价也开始松动，不少高端楼盘已暗自降价，消失许久的打折、送车位、赠装修费、送70年物业管理费等促销方式再次粉墨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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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尽管深圳、广州部分楼盘价格松动，但北京、上海的房价依然坚挺，只是成交萎缩状况有加剧之势，两地上周的住宅交易环比跌幅均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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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B>市场博弈加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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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高房价下的成交量萎缩以及部分城市房价的局部松动，是意味着楼市的短暂喘息呢，还是楼市下跌的开始呢？截至11月14日14时，据调查显示，分别持这两种观点的调查者数量相当，均为39%左右，还有20%多的调查者认为“目前还不好说”。由此可见，市场各方的分歧还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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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 href="http://house.focus.cn/~pro/" target=_blank><FONT color=blue>业内</FONT></A>专家指出，房价收入比的合理范围一般是3至6倍，也就是说，一个中等收入家庭用3年到6年的全部收入就可以买一套中等档次的住房。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在3至4倍，而我国不少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早已“越线”，北京、上海等地更是多年高达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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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北京市<A href="http://house.focus.cn/~woaiwojia/" target=_blank><FONT color=blue>我爱我家</FONT></A>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胡景晖认为，整体成交走势的持续疲软侧面反映出政府连续调控举措之后的实际影响效力，未来房价涨幅趋缓是肯定的。他说，高档<A href="http://esf.focus.cn/" target=_blank><FONT color=blue>二手房</FONT></A>已出现部分抛盘，新房价格还要看11月、12月的数据，这两个月是买卖双方最较劲的时候。“如果连续3个月成交量依然不理想，很难说开发商不会降价。” 
<P>
<P>　　但长期看好房地产行业的阵营依然强大，日信证券研发部日前的一份报告可谓是“看多”观点的代表。其认为，从土地开发面积的速度跟不上土地购置速度，商品房竣工增速大大低于销售速度等方面来看，供不应求的楼市矛盾依然尖锐；而从土地价格上涨、流动性充沛、人民币升值等因素来看，房价上涨仍将得到支撑。 
<P>
<P>　　国家发改委最近公布的数据似乎证明了这种判断。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5%，第五次改写今年6月以来的房价涨幅最高纪录。调控预期仍然强烈。 
<P>
<P>　　面对继续“高烧”的房价和仍需继续规范的房地产市场，大多数业内专家认为，2006年以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体系将继续在今明两年得到完善。其中，物业税的出台呼声最高。 
<P>
<P>　　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等国内著名宏观经济专家和财税专家纷纷建议早日开征物业税。他们认为，此举有利于减少市场上大量存在的闲置房，也有利于减少投资性需求，还可把目前地方政府短期行为的土地财政改造成为长期行为的土地财政。贾康建议，物业税应加快从当前的“空转”试点进入“实转”，征税时要考虑区分营业性和非营业性房产，如果非营业性房产开征物业税，应从独立的别墅、豪宅开始。 
<P>
<P>　　国家信息中心的一份报告建议，通过调高土地闲置费标准，对囤积土地的开发商征收惩罚性土地闲置费；严格贯彻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这一处置措施；建立土地闲置超过一定规模和期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退出机制等措施，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P></CENTER>]]></description><author>蒋亮De博客</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06052/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7-12-7 17:13:15</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item><title>高速放贷遭遇紧缩政策 银行面临无钱可贷窘境</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06039/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信贷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透露，“银行信贷已经超标，曹妃甸电厂项目早就取得某国有大型银行的授信，现在申请30亿的贷款，银行却没钱放了”。 
<P>　　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1－9月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净发放3.36万亿，这一数字比去年全年还要高出一成。今年，为了防止经济过热，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是重拳频出，央行紧缩信贷的举措更是一环紧扣一环：8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由9%至13%）、5期定向央票（约7000亿）发行等等。紧缩之下，何以还有如此巨量的贷款增量？银行贷款这个雪球，今年到底还能滚多大？ 
<P>　　<B>高速放贷为逐利</B> 
<P>　　针对记者“央行紧缩信贷举措频出，造成巨额贷款增量的原因何在”的提问， 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授信部一位人士对银行方面的放贷冲动毫不隐讳：“作为上市公司，为股东谋取最高回报，是我们的目标。只要是好项目，能赚钱，为什么不放贷？” 
<P>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对记者表示，银行是商业机构，逐利是根本。 
<P>　　“中国农村有句俗话，叫做早收媳妇早添孙。对银行来讲，就是早放贷早生息。”上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信贷部人士这样解释。他说，一季度放掉全年计划的一半，半年放完，三季度放的就是超的了，至于四季度，则看监管部门的要求，紧则压缩一点规模，宽松的话，还可以放点。这几乎是银行每年发放贷款的定势。 
<P>　　据记者了解，为了不至于在严控贷款时自家吃亏，银行大多采取票据贴现，把贷款规模先占住。这好比吃集体餐，弄个大碗多盛点总是好的。 
<P>　　在宏观调控的持续压力下，为何银行还在高速放贷？安信证券10月银行行业月报认为，原因在于银行对贷款的偏好程度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包括加息和准备金在内的宏观调控，实际上在刺激银行“发贷款、谋利润”的冲动。 
<P>　　汤敏认为，出台紧缩政策，是从供给到刹车，但需求没有改变。上述中行人士也认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银行大量放贷的最根本动力。 
<P>　　<B>与宏观调控背驰</B> 
<P>　　安信报告同时认为，央行对信贷的调控似乎处在矛盾的境地。报告称：“在被迫将部分资金投资在回报率极低的央行存款（准备金和定向票据）后，商业银行不是该有更大的动力去提高剩余资金的利用效率？这难道不会间接加大银行的放贷欲望？” 
<P>　　这样的逻辑并非没有道理。况且，从银行治理自身的因素，也使得银行对贷款有着极大的渴望。业内人士表示，虽然银行的个人贷款、银行卡和中间业务等同比大幅增长，但在整个收入结构中非利息收入占比仍然在10%左右徘徊，贷款利息收入的多寡，直接决定着银行业绩的好坏。 
<P>　　汤敏认为，贷款的大量增加，其实也是经济过热的表现。“这与当前的宏观调控是背道而驰的。” 
<P>　　当然，银行机构人士并不这样看。上述中行人士称，3.36万亿的贷款增量，不能孤立地看，要考虑中国经济的增长，要看GDP。“增量是多了一点，但并不可怕，还在可控范围。” 
<P>　　上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信贷部人士也称，前9个月3.36万亿，并不表示年底就是4万亿。“贷款发放有非常强的季节性，不能等比例推测。本行全年的新增贷款，在9月份的基础上，不会有太多放量。” 
<P>　　特种存款再抽资金 
<P>　　银行内部人士称，目前可用信贷资金已经吃紧，曹妃甸电厂这样的国家重点项目贷款都搁浅了。“总行对放贷超出规模的省分行，已责令年底前收回，否则将领受行政处罚。”他透露。 
<P>　　显然，银行已经在采取动作压缩信贷规模。毕竟，如此紧缩之下，9个月3.36万亿的贷款增量，是说不过去的。 
<P>　　据悉，今年是央行取消信贷总量计划的第一年。去年的放贷计划是2.5万亿，结果发放3万亿。今年开始取消该项指导性计划，结果前9个月就新增3.36万亿。监管部门显然不能坐视不管。10月16日，市场传出消息称，央行已向部分存款类金融机构发出通知，拟吸收部分非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的资金作为特种存款，存款期限为3个月和1年期。1987年和1988年，央行曾两次向农村信用社和央行广东分行等机构开办各50亿元特种存款，时隔近20年后重启这一业务，调控信贷投放的目标仍显而易见。 
<P>　　业内人士表示，定向央票只针对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也就是大银行。而特种存款则把目光瞄准了众多的中小银行。“调控新视野，表明了央行调控信贷投放的决心。”他说。 
<P>　　亡羊补牢，总不如未雨绸缪好。业内人士表示，市场需求加上银行自身盈利，都是银行年初就迅猛放贷的动力，指望银行自我慎贷不大现实。 
<P>　　汤敏表示，在控制贷款的问题上，强化行政措施，加强监管是必要的。“这需要监管部门拿出可行的举措来，信贷不是在合理范围内增长，其他的调控措施就会大打折扣</P>]]></description><author>蒋亮De博客</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506039/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7-12-7 17:09:44</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item><title>实施已两个月《物权法》给买房人带来哪些权利?</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490393/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FONT class=font_04>《物权法》已实施２个月，它为买房人带来了哪些权利，在购房中需要注意哪些风险？眼下，大多数买房人尚不清楚，遑论处置了。 <BR><BR>日前，上海根据《物权法》修改了房地产登记的地方规定，将“遗忘”的权利、风险凸现出来：原来，购买二手房也可以进行预告登记，以防止卖家跳价；期房的产权登记可以延期，以避免楼盘“烂尾”导致购房人主张权利的时效到期；如果开发商将房屋“一女二嫁”，买房人还可以行使更正登记权。而产权登记“以记载为准”的变更，则意味着买房人应当防范过早付款的风险。 关于物权法<BR><BR>物权法是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 <BR>物权法属于民法，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对权利人的权利实行平等保护。物权法草案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BR><BR><BR>二手房预告登记权可防卖家频繁跳价 <BR><BR>记者了解到，在《物权法》实施前，各城市都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了房地产登记条例、办法，不仅彼此间存在不小的差距，而且有些规定甚至与新《物权法》不一致。日前上海根据《物权法》对房地产登记规定的梳理、修改，凸现购房人的三项权利和一大风险当重视。 <BR><BR>首先，买二手房也可以像买期房一样，行使预告登记权。《物权法》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也就是说，预告登记并不分期房还是二手房。以往，预告登记被当作是针对将来发生房地产权利变动的请求权，在期房销售中广泛运用，几乎是期房的“专利”。现在，二手房也可预告登记了，且“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BR><BR>眼下，房地产市场供求紧张。特别是今年以来，深圳、上海等热点城市曾长时间出现二手房“一日一价”的局面，一些卖家频繁跳价。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杨晨光律师分析，当二手房交易可以行使预告登记后，买家一旦支付了意向金、定金，就可以要求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由于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效力，即可防止卖家“这山望着那山高”，因后市行情看涨而违约抬价。这对规范二手房交易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BR><BR>期房申请登记时效延长可免“烂尾”之忧 <BR><BR>按照《物权法》，购买期房的产权申请登记时效不再局限于两年，而是延长到自能够进行产权登记之日起３个月内。 <BR><BR><BR>此前，像上海等地，房地产登记的相关条例对预告登记的时效规定是：期房为初始登记之日起两年，现房为预告登记之日起两年。一旦超过两年有效期，买房人即使付了款，法律也不再保护其获得房屋产权的权利，只能去行使债权，也就是说，只能从开发商或者卖家手里讨回房款。正因为此，在楼市行情大涨的时候，开发商故意拖延交房时间，人为制造违约，给买房人退款、支付违约金，就是不给房，以获取更多收益。 <BR><BR>现在，预告登记的效力一直持续到购房人具备了行使房屋产权登记权利的条件后，再额外“附送”３个月的宽限期。在期房购买者拿到产权之前，权利都一直受保护，不再像以前那样，受开发商故意拖延或楼盘“烂尾”导致两年时效届满的影响。<BR><BR>更正登记权可防止开发商“一女二嫁” <BR><BR>现在购房人还可以通过“更正登记”来保护自己的物权。此前，一些失信开发商将房屋“一女二嫁”甚至“多嫁”以获取更多的现金流。现在，进行了产权预告登记的购房人不必为此担忧，可以行使更正登记权来制止开发商的恶意行为。 <BR><BR>《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簿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BR><BR>杨晨光律师指出，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依据权利状态，主张对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进行更正，是法律赋予事实上的权利人“救济”自身合法物权的一种有效手段。这一点，在以前的地方版房屋登记条例、办法中，鲜有涉及。 <BR><BR>房地产权利转移生效延后，过早付款有风险 <BR><BR>专业人士提醒，《物权法》实施后，随着产权登记“以记载为准”的变更，买房人应当注意防范过早付款所带来的风险。 <BR><BR>譬如房地产权利变动生效的时点界定，上海等城市规定：对于房地产权的设立，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登记申请的受理日为登记日”。也就是说，只要产权登记部门受理了购房人的产权登记申请资料，就算是登记了。而现在，《物权法》规定房地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事实上，受理在前，登记在后，一般相差１０天到１５天。登记机构在受理之后、审核期间，如果发现物业被查封、抵押，或者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就会不予登记。 <BR><BR>现行房地产交易中的付款程序多是：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三到四成首付款；在交易中心过户后，支付五至六成房款；拿到产权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收件收据后，结清尾款。现在看来，此中大有风险，因为一旦产权审核出了问题，不予登记，购房人就无法获得产权。只有等到产权内容记载入册后或者房产证到手后，再支付全部房款，才会万无一失。</FONT>]]></description><author>蒋亮De博客</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490393/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7-12-3 13:31:24</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item><title>经纪人写照</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478299/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DIV>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投身中介英雄无畏； <BR>西装革履貌似高贵，其实生活极其乏味； <BR>为了订单吃苦受累，鞍前马后终日疲惫； <BR>为了业绩差点陪睡，点头哈腰就差下跪； <BR>日不能息夜不能寐，客户一叫立马到位； <BR>屁大点事不能得罪，一年到头不离岗位； <BR>劳动法规统统作废，身心憔悴无处流泪； <BR>逢年过节家人难会，追讨跳单让人崩溃； <BR>开发客户经常喝醉，不伤感情只好伤胃； <BR>工资不高还装富贵，拉拢行贿经常破费； <BR>五毒俱全差点报废，稍不留神就要犯罪； <BR>抛家舍业愧对长辈，身在其中方知其味； <BR>不敢奢望社会地位，全靠傻傻自我陶醉。</DIV>]]></description><author>蒋亮</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478299/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7-11-29 15:20:57</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item><title>一个“女能人”撂倒一串房产中介 骗得百万</title><link>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477037/articledetail.htm</link><description><![CDATA[<TABLE style="TABLE-LAYOUT: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0>
<TBODY>
<TR>
<TD width=6></TD>
<TD id=dede_content style="FONT-SIZE: 10.5pt; LINE-HEIGHT: 140%">
<P align=center><IMG alt="" src="http://www.eeju.com/ecms/upimg/allimg/20071113/0913520.jpg"></P>
<P>&nbsp;&nbsp;&nbsp; 房改房近几年已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一些人住着还未办理变更产权手续的公有房。一些骗子发现了这里面的“商机”，在房改房更名手续上玩起了“猫儿腻”。 </P>
<P>&nbsp;&nbsp;&nbsp; 一个女骗子只用10多个月就使8家房产中介、近50名购房者上当受骗，狂搂百余万元。11月12日，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这名女骗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将于近日接受法律的审判。 </P>
<P><STRONG>女骗子专盯房改房变更手续</STRONG> </P>
<P>&nbsp;&nbsp;&nbsp; 和平区某房产中介业主周某是这起骗局中最大的受害者。自2006年1月起，周某接受委托，替购房者办理24处房改房的产权变更手续。然后，他又将办理房改房手续的“重任”交给一名叫孙丽彬的女子。 </P>
<P>&nbsp;&nbsp;&nbsp; “我跟孙丽彬是在2001年认识的。以前，我多次找她办过房改手续，都办成了。从去年1月开始，我先后交给她24份办理房改的相关手续，给她房改款共29万多元。每次交给她钱后，她都把购房协议和房改房出售收据交给我。大约是在2006年12月份，才发现购房协议和房改房出售收据都是假的，购房的人到指定交钱的银行和房产局查过，证明这些手续都是伪造的。随后，我去找孙丽彬，开始她还接电话，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人也找不到了……”</P>
<P>&nbsp;很明显，孙丽彬有诈骗嫌疑。今年1月25日，周某到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云集派出所报案。警方通过侦查得知，孙丽彬以制作假“出售公有住房协议”和“房改房屋出售专用收款收据”的手段诈骗100余万元。4月2日晚，警方在和平区民主路一处出租房将孙丽彬抓获。 </P>
<P><STRONG>8家房产中介被骗百万元</STRONG> </P>
<P>&nbsp;&nbsp;&nbsp; 在案件审查期间，办案检察官发现最直接的受害人并不是购房者，而是那些专门为他人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的中介机构。这也是孙丽彬能诈骗巨额钱财的原因。如果她只单单针对购房者，那么，她的骗术成功率会很低。因为房产是一个家庭的重要资产，多数购房者不会轻易将房产交易手续放到一个不知底细的人手里。所以，专门为他人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的中介机构，成为她的最直接诈骗目标。 </P>
<P>&nbsp;&nbsp;&nbsp; 据办案部门审查，从2005年底到2006年10月，孙丽彬在短短10多个月内对8家房产中介机构实施诈骗。其中，交易额最小的也有2.7万元，多的在十万元以上(不包括周某的29万余元)。如此批量“交易”，让孙丽彬轻易诈骗百余万元。 </P>
<P><STRONG>虚实难辨掉进大陷阱</STRONG> </P>
<P>&nbsp;&nbsp;&nbsp; 骗局揭开后，很多人尤其那些委托中介办理房改手续的人都很奇怪：多年在房产交易圈摸爬滚打的房产中介，都精明得很，怎么会如此轻信一个女骗子？要解释这个问题，最起码要弄明白孙丽彬骗局中的一个关键的“机关”——虚实难辨。 </P>
<P>&nbsp;&nbsp;&nbsp; 周某说：“我是从2002年开始找孙丽彬办理房产等相关手续的。2006年以前她办的都是真的，从2006年1月以后，她给我的手续就都是假的了。”房产中介业主李某也说：“我从2005年7月21日至2006年6月28日共交给孙丽彬8个房产证，找孙丽彬办使用权变产权的房产手续。孙丽彬给办成两回。除了这两个，其他的房改手续(交费收据)都是假的。” </P>
<P>&nbsp;&nbsp;&nbsp; 其他业主也大多有这样的经历：开始，孙丽彬都给他们办成了房改手续，随后的多数房改手续都是假的。我们从受骗人的经历可以看出，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真假难辨，正是孙丽彬实施诈骗的关键点之一，也是让精明的房产中介们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P>
<P>&nbsp;</P></TD></TR></TBODY></TABLE>]]></description><author>淡蓝色de冰</author><comments>http://blog.soufun.com/12769084/1477037/articledetail.htm#comment</comments><pubDate>2007-11-29 11:02:29</pubDate><guid>http://blog.soufun.com/blog_12769084.htm</guid></item></channel></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