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防范 ——深圳中天置业事件有感 二手房交易中,交易资金的安全性是买卖双方最为担心的内容。现实生活中,交易资金被挪用、骗取等情况屡见不鲜。 一、 房产中介公司挪用、骗取二手房交易资金是产生资金风险的主要原因。 现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深圳中天事件就属于这一类。2007年11月13日,“全国房地产经纪百强企业”的深圳中天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蒋飞丢下旗下150余间分店、2000余名员工,携款潜逃。现在据称涉案金额为1亿多人民币。他的出逃,导致深圳万科等地产股下跌,深圳市民不相信房产中介,也再一次将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隐患充分的暴露出来。近几年来,类似深圳中天的事件发生了多起。2003年11月,北京首批“放心中介”的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人去楼空,涉案金额3000万元。2005年7月,经营规模在安徽省位居前列的合肥市桃园房产代理销售公司突然人去楼空,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2006年9月,北京最大的房屋租赁商北京佰家经纪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指骗取上万户租金,卷款潜逃。2006年9月,天津汇众房地产中介公司发生二手房合同诈骗案,受害群众1000余人,涉案金额1.5亿元。正是因为类似事件层出不穷,建设部、人民银行于2006年底发布规定,要求各地在二手房交易中实现特别的资金管理制度,以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但这个规定并没有被各地严格遵守,只有那些发生过类似事件的地方才照章办事。如合肥市亲戚之间进行交易也要将资金存入专用帐户。武汉市是从200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我在1个月前的博客中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谈论此事。我认为只要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买卖双方坚持按规定程序办理,再出现深圳中天事件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二、卖方或房产中介伪造房产证件也是产生资金风险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某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合同诈骗案。肖某伪造几十份房产证,骗取某公司购房款756万元。这就是一个比较典型伪造证件骗取交易资金的案例。对于这种骗局,购房者应提高警惕性,交易时可以先和买方或中介人员一起到房地局交易窗口,出示房产证进行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一般能识别房产证的真伪。买方还可以到房地局的档案室查询房产的权利人。但我市武昌、江岸和汉阳区房产局等必须有法院的立案文书才允许律师查询。市房地局不对个人查询,律师可以查询,但不能查询在区房产局办理房产证的登记情况。我前不久到珠海出差,到该市的房地局查询,就发现珠海的规定很科学。任何个人或单位都可以到珠海房产登记中心查询全市所有房产的登记情况,房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材料每份收费20元,盖章则收费50元,到档案室查询详细资料才需要法院的立案文书等。我们武汉市是按房产的面积收费,将房产查询和出具产权证明混为一团,收费明显过高。这都是与《物权法》的规定相冲突的。不过随着交易方法的不断改进,现在买方一般是在房产局开具交易收件单后才支付大部分款项,就可以有效防范该类骗术。 纵上,我认为在二手房交易中要有防范意思,之前多了解情况,办理中严格按照程序,不要轻信走“捷径”,这个世界一般来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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