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现实社会中的二手房转让分为两种方式:1、产权变更,2、合同更名。这两种方式在实践中都产生了许多纠纷。
一、产权变更
这种方式是指房屋出售人已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其与房屋买受人签订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到房产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如房屋出售人出售房产时距其办理两证不足5年,需按评估价的5.8%缴纳营业税。这类交易方式中发生纠纷最多的是合同签订后,由于房价上涨,房屋出售人反悔,不愿履行合同。一般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合同无效。法院和仲裁委一般会认定合同有效,但是出售人和买受人恶意勾结,故意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伪造两证,骗取房款,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合同纠纷,还构成刑事犯罪。不过现在这种情况不多。因为一般的交易流程都是先付一笔定金,房产局审核资料无误、开出收件单后才会支付大部分款项,这就有效的防止假证泛滥。
二、合同更名
这种方式是指房屋出售人已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没有办理两证。出售人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买受人,出售人与开发商解除合同,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新的合同。发生纠纷最多的是由于房价上涨,出售人反悔不愿履行合同,买受人向法院或仲裁委起诉、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出售人一般以该合同无效为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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