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7日,湖北省天门市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城管打死人”事件。这使得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城管执法”,再次陷入尴尬的境地。一时间,严惩天门城管肇事者的呼声,竟演变成了城管系统的存废之争。
一周之后,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委员会以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学术研讨会”在北京 召开。
会议上,来自不同研究机构的调研报告,从不同层面分析了城管系统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城管系统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存与废的问题。参加上述研讨会的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青锋针对“天门事件”表示:“不能因为个别的偶然现象,就否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对于有人提到的撤销城管执法局的说法,青锋表示即使城管执法局被撤销,仍然会有冲突存在,要看到整个社会管理的复杂性。他认为,综合执法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没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来办,而不是行政执法体制本身的问题。
在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城管执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应松年也对“天门事件”发表了看法。他说出现“天门事件”,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综合执法还没有完全纳入法律轨道。城管执法的边界在什么地方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城管直接面对弱势群体,不注意工作方法,会容易粗暴。他表示看到“天门事件”非常沉重,某些基层执法队员素质太差,是整个城管队伍的耻辱。
其实,散落在大街小巷上的城管执法人员,真有点像《集结号》中陷入前沿阵地中的“9连”。给他们布置了近乎难以完成的任务后,人们便完全忘记他们还需要各种各样的“支援”———制度上的规范、激励等等。他们的处境近乎弹尽粮绝。他们多么盼望有人为他们吹响回归执法正路上的集结号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