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ouse.gznet.com 广州视窗-住在广州 2008-03-07 更新时间:14:48) 知百事 通天下?114快搜更多《》资料>>>
购房者通过中介找到房东后,为了省钱,避开中介,私自达成了协议直接办理过户。中介公司未获分文报酬,愤而将双方告上了法庭。结果,买卖双方不仅没能省钱,反而赔了违约金——这是记者日前从广州中院获悉的。
2006年7月,急于购房的王某找到广州君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帮其物色一套房产。在该中介公司的撮合下,王某认识了欲卖掉房产的业主胡某。谈妥细节后,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付款协议,其中,约定由王某、胡某分别支付中介公司居间报酬费3200元和2000元。
就在买卖即将达成之时,买卖双方却打起了如意小算盘。他们私下约定:绕开中介直接过户,这样可省下一笔数目不菲的中介费。不久,王某与胡某不让中介知道,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充当“红娘”的中介公司“竹篮打水一场空”。
中介公司得知情况后多次催问,但买卖双方均表示拒绝支付中介费。磋商无果后,中介公司向黄埔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照合同约定,判令买卖双方各须向其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1万元。
庭审之中,买卖双方眼看自己不仅没能省下钱,而且还要多付几倍的赔款,随即向法官表示违约金太高,不公平。在法院的主持下,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与胡某各向中介公司支付违约金5500元,合计为11000元,并予以当庭支付,原告将房屋买卖相关的中介材料现场销毁,并表示不再就上述纠纷提出任何其他请求,纠纷得以平息。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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