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住宅”标准早该提高!
近日,石家庄市与沈阳市分别先后对“普通住宅”的标准进行了重新界定:石家庄一环以内由4200元/㎡提高为6600元/㎡,一环与二环之间由3700元/㎡提高为6000元/㎡,二环以外由3100元/㎡提高为4700元/㎡。短短几天,自认高明的“专家”们与嗅觉灵敏的大众媒体纷纷高调批判,什么 “政策就市”、“对抗中央调控政策”、 “避免硬着陆”等等莫衷一是,好不热闹。可问题的实质在哪?告诉我谁知道?
政府出于什么目的调高标准?幅度合不合理?我首先没胆量质疑,其次更无足够的数据、信息做出分析和论证,我只是从我多年的经验与我所了解的信息做出判断!
我想说 ,“普通住宅”标准早该调高!
理由如下:
一、过去的“普通住宅”界定标准早就不合时宜,穷人买“普通住宅”按豪宅收费。
2007年,石家庄一环以内正常的普通住宅,4500元/㎡以下难觅踪影(无暖气、煤气及个别顶楼除外)。许多的遵纪守法的购房百姓买了布局不合理、破旧的二手房却要按豪宅交纳4%的契税;而胆量足够大的客户与非法中介,却又通过做阴阳合同给某管理人员送礼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这种现实造成逼着胆小的吃亏,胆大的官商勾结、违法犯罪。
二、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按照4200元/㎡的标准计算,一环以内除个别一无暖气二无煤气以及个别顶楼外,几乎所有的交易均应按4%收契税。然而,事实上一环以内二手房交易50%以上是按1.5%收契税,那么按最保守估计一环内月均600套计算,至少有300套国家每平米损失2.5%契税(这账三岁小孩也算得来),钱流到哪里不言自明。
三、制度不完善、不合理制造腐败。
年前后石家庄某些中介与个别腐败官史勾结,把本该按政策收4%契税的房屋交易改收为1.5%,省出的款项由客户、中介和个别干部私吞。某些中介竟公然声称只此一项月入数万元,难道这种行为不是犯法,没有触犯刑律?难道腐败应该长命百岁?
四、许多中介大赚昧心钱
在这之前,石家庄自认为背景深厚、胆量巨大的中介纷纷公然对外宣称“客户到自己公司成交契税均按1.5%征收”,要求客户出数千到数万元不等的“疏通费”,更是有些中介被公、检、法部门依法调查。
以上现象与事实并非本人杜撰,业内人事与管理部门必定心中有数。各位“专家”、“媒体大腕们”,石家庄的普通住宅标准真的不该提高吗?要我说普通标准一年前就该提高,现在提高已经太晚了,损失已经不能追回。
马志杰
200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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