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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历年所获嘉奖总结: 2006年10月19日 获世华“珍珠级”时代导师称号,由梁总颁发证书; 2007年6月17日 获世华“翡翠级”时代导师称号,由梁总颁发证书; 2007年11月12日 获世华"最具亲和力型导师"称号,由韩总颁发证书; 2009年4月13日 获“北京游记”征文比赛一等奖,由韩总颁发水晶牛一座 2010年2月 获“年度我最喜爱的时代导师奖”,由梁总颁发水晶奖杯一座 2011年1月 获“年度我最喜爱的时代导师奖”,由Kelvin颁发星型水晶奖杯一座 同年1月,光荣退出导师团。 相信自己,优秀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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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6日电 中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已经由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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