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mical,我的名字,这个故事的绝对主角,有人说,想看我记录下这个故事,前前后后,细枝末节,于是我写了。当然,我是为我自己写,我对自己的欲望从来不加以控制,以致于,我对自己的过去一片模糊,有些事情,我干过,有些事我没干,但我感觉我像是干过的,不置可否。
我曾经爱过这么一个人,干尽了蠢事,傻透了。而不可否认的是,干这些事,让我爽快,我从未这么爽过,如久旱逢甘霖。我想,上帝安排这样一个人偶然出现于我的生活中,她点燃了我早已枯竭的生命之火,她是来拯救我,她不言不语,以一种奇怪的形式的出现于我的生活之中。她是我的空气,在我的世界里游曳,飘来荡去,我愿意在她的子宫内,感受她的柔和,呼进来吸进去,她是柔软的,极轻,极轻,她的声调,肌肤,修长的手指,她是淡漠的,一如她的五官,她的气息,她如一块强劲的磁铁,硬生生的将我拽了去……
去,去找她,找到她,跟她发生点什么!
回到广州后,我一直生活在这样的情绪中,极度兴奋,极度绝望,充满了力量,无处释放,我像个被吹足气的气球,随时炸开,随时粉身碎骨。我的心剧烈跳动,无法停止,一刻不休!我膨胀着,饥渴着,每日饮酒,我不能再等待。
我现在我坐在这里打字,她已成为我生活中一种常态的存在,偶尔我给他发消息,她回给我,跟你和你的那些朋友没什么两样,我想起当初遇见她依然蠢蠢欲动,不能平静。
那是我在成都的最后一天,短暂的公司异地会议,吵吵闹闹,了无生趣的集团会议,终于收场。成都的夜晚如此可爱,熙熙攘攘的人群,温和的城市灯火,好男好女,我们行走在这座海绵一样的城市,成为它的记忆,成为它的点缀,成为它的过往,我刚涉足这个城市,但我爱它,这座胶合着各式欲望,生机勃勃的城市。
最后一晚,我来到“ideal”。它隐匿一条小巷子里,我推开它巧克力色木门进去,如任何一家酒吧一样,热闹非凡。
我常常觉得,酒吧是这样的地方,每个人都赤裸裸的,他们把“寻开心”三个字都写的脸上,明明白白,他们是一群失意的,得意的,孩子般的,恣意妄为的人。我常常在酒吧混着,我从不觉得,酒吧是寻找艳遇的地方,它更是像是我的避难所,我的快乐制造机,我的魔幻水晶球,它给我安慰并令我着迷。
我独自一人,我喜欢一个人行动,自由,是自由。我挑了一个靠楼梯的位子坐下来,点了一杯龙舌兰,音乐很烂,不过这并没关系。我喜欢这里,氛围,装饰,男男女女,在这里,我像个熟客一样,无拘无束,呼吸顺畅。舞池内很多人在瞎蹦,舞池外很多人在划拳,笑声,吵架声,叹息声,调情声,一切交织在一起,成为我的巨大背景,我坐在那里,感到痛快。我扭头张望,我想那是上天的安排,正好我转过身,正好她便在那,像个仙女,她正笑着,她转动手里的杯子,褐色的液体透亮,照着她淡淡的脸,有种强烈的气场,让我无法再也无法从她是身上移开,整个晚上,我一直一直盯着她。如饥似渴,坦白说,当我第一次见到她,我便想把她扒光,从里到外,把她看个清楚,感受她的温度,任她的气味充斥我的世界。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上前去跟她说话,我就这么犹豫着,左次三番,我像是一下子失语,我说不出任何话,我只是满怀的欲望的盯了她一个晚上,谁也没察觉到。人人都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谁也没有察觉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我从一个没有任何目标的城市走兽,一下子苏醒,犹如打了一剂上瘾的迷药。
第二天,我回到广州。我像个正常人一样回到广州,带着一堆行李,没有什么不同的,而只有我知道,我不再正常。
回来之后,我一直坐立不安,一刻不得安宁。一有风吹草动,我便开始失控。想念她,无时无刻,铺天盖地,这期间,我病了几天,高烧,呕吐不止,爱情的化学反映如此巨大,几乎,整个把我吞噬了去,它不让我好过,他让我这么难受着,从身体机能开始变坏。
在持续了两周之后,我决定去找她,马上去找她,一定得找到她,我这辈子没干过这么疯狂的事。一周之内,我辞了职,待所有手续办妥之后,飞速定好机票,飞向了她的怀抱。这些天,我一直处在癫狂与恍惚之中,我从未这样过,我的心在急剧上升,升到一个难以形容的高度,亢奋异常。其实,我很怕摔下来,摔的碎碎的,真的,我又兴奋又有些害怕。我的手机整整一周没开了,任何人都不能打扰我,我只愿想她,想着她,什么事也不愿意干,我开始变得嗜睡,白天,我几乎的都在睡觉,我一醒着就惶惶不可终日。我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任何一种声音都足以令我崩溃。
落地的那一刻,我激动的要死,我几乎颤抖着,在手机上打字,“我在成都,我太高兴了。”我找到白兔的电话号码发了出去。我急需与人分享,我此刻的欢乐。我想也没想,发给白兔。我的多夜情人。她总在我需要她时候出现,可爱无比,我是说真的。尽管,我没想要跟她谈恋爱,但我得承认,她的确可爱,有趣。如果白兔知道,我辞职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找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女人,她不会笑我的,我知道,唯有她不会笑。现在我发这么一条让她一头雾水的短信,但是,她肯定能明白我是高兴的,非常非常高兴!但是,现在我还不想告诉她,这是我的小秘密,现在,我谁也不想告诉,隐秘让我更high.。
我熟悉这个地方,我只来这里一次,但我熟悉它的气味,在酒店住了三天之后,我找到一个一处房子和HP公司的工作,再顺利不过,我想,我本该属于这里,我与它是如此和谐。我只是来寻找爱情的。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在“ideal”守株待兔。每天都去,每晚9点,准时报到,风雨无阻,我挑一个近门的位子,点一打啤酒,等待,等待……我有些心急,还好,两杯啤酒之后,我便能安静下来,此刻她一定在某个地方躲了起来,等我寻她。她一定能感应到,我在这里等她,她会来的。我直觉向来很准,是的,她一定会来!
“ideal”老客们几乎都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他为寻找爱情而来,如初恋般的纯情,痴傻,好在他们都没有当面笑我,说实话,我并不在意这些,我想总有人会认得她,凡事,只要你相信,便会有奇迹。真的,相信奇迹吧,带着你的热忱。
我认识了老五,他也常常来这里混,于是我们认识,常在一起喝酒,瞎聊。人生之所以有趣,在于它充满了悬念,也许这一刻你刚被人耍了,而下一秒你可能捡到砖块那么大的钻石,这太神奇了。
我想要说的是,一个下大雨的夜晚,我正跟老五喝着酒,我的仙女来了。她居然是老五的朋友。你别不信,实际上,正是这么巧合。她还是那么朴素,不施粉黛,干净利落,她像是某种稀有金属,通体光亮,刺目耀眼,她就坐在那里,整个人都在发光。我几乎觉得要窒息了,我拿着酒杯的手一直在发抖,语无伦次,我去了趟洗手间,冲了下脸,这一切都是真的。天哪,我兴奋得直想狂奔。你知道的吧,那种得意,别人都觉得你疯了,做白日梦,盲目卤莽,然后,然后,你居然狗屎运,天遂人愿,我得意得快死掉了。她没穿上次穿那件黑白条纹的衬衫,牛仔裤,依然独特。
我为她快疯了,此刻她正跟我对面坐着,巧笑嫣然。我快乐了一个晚上,问她要了号码。然后跟你一样,我投入了十二分的热情,了解她,每日下班在她工作的商场门口等待,约她吃饭,喝酒,聊天,我幻想渗透到她的生活的每个部分,我急需蔓延到她的每寸血液内,在她的体内流淌循环,供给她的生命。而她送还与我冰冻,她的一张脸冷若冰霜,我每日给她发消息,她几乎每条都回,是的,恩,谢谢,抱歉……她拒我于千里之外。我伤心极了,我仍不停的约她,她拒绝。反反复复。
我会得动脉瘤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不能!
我在成都工作了半年之后,终于得以平静,爱情它呼啸而来,我经过一个接一个的黑暗山洞,与贫瘠沙漠,慢慢习惯了,生命的无趣与乏味,我的仙女照旧她的生活,而我打包行囊,回到广州。
我想说的是,这世界总有那么一个人,不论我们长的多么大,多么老练,他总能让我们死过去又活过来,让你瞬间燃为灰烬。时间飞驰,我们终将平静,我们总会在追逐中逐渐明白,所谓生命的本质是荒谬而冲动的,那样才最接近原始,终于,我们成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