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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
姓名:李建国
单位: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职位:合伙律师
访问人数:128006
博客等级:
搜房币:
博主公告
    李建国律师现为深圳乃至广东规模最大,人员最多的一家综合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广和台胞法律事务中心负责人。执业证号:19020011006292。1984年从事政法工作,1986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且担任过国办所主任,创办过律师事务所,积累了20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具备综合律师业务知识和技巧。2001年被深圳市专家中心确定为法律专家。担任广东省、深圳市两级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听证评议团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联络员,深圳市律师人大立法咨询团成员。担任深圳台商协会等多家法律顾问。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座20层2010室, 网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www.ghlawyer.com.cn ,台胞法务网:www.taibaofw.com ,二手房法律网:www.2fangfa.com
    手机:13600183854,电话:0755-83679762,传真:0755-83679762,法务QQ:120420228,
    邮编:518033,邮箱:13600183854@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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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律师:我和最高法想法一致 (2010-3-12 11:17:52) [发送到微博]
 
二手房律师:我和最高法想法一致
 
今天看了新华网的“最高法: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打官司”的报道,心里感到十分欣慰,因为这个观点我早在2008年时就发表过一篇《最好不要打官司》的博文,我在博文中这样写道:“从事律师20多年,代理委托人打官司的数量我自己都记不清了。每当委托人来时都是劲头十足,但很多人打过官司,各有苦衷。我对找我的当事人来时,我都给他泼冷水,尽量多分析他的不利之处和风险之所在,让他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这样他胜诉了就会高兴,输了也有思想准备,不然输了官司,也背上沉重的包袱,太不值得了。所以,律师提示诉讼风险也是职业道德。也是社会责任。-------”这篇博文应该在我的博客中还能找到。温馨提示当事人最好不要打官司。实践中,我也是这样做的,今年年初经我调解的案件就很多宗。
所以,我再次提醒当事人打官司要三思而行。最好找专业律师指导调解,这样效果会更好。
 
2010312日星期五
 
附新华网报道:《最高法:百姓尽量不要打官司 更不要敢打官司》
2010031123:09新华网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称,普通老百姓、邻里家庭生活当中发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加不要敢于打官司。打官司,既劳民伤财,又伤感情。
  311日晚8时,邀请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2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1位负责人,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就司法保障民生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
  [中国广播网记者]中国广播网网友想请问张军代表,我无意中听说法院在面向残疾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时,在诉讼费等环节有减免、缓交等各种帮助措施,可是在平时的生活中,很少听说这方面的消息。今后法院能否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普通老百姓、弱势群体,也敢于打官司?谢谢。
  [张军]我们这位网友很有意思。“无意中听说”,说明这方面的宣传比起以前还是普及了。确实,人民法院在体现人民性方面有许多实实在在的举措,今天下午王胜俊院长的工作报告当中就特别讲到,我们法院在司法救助、为弱势群体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方面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去年一年,为因为生活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弱势群体减、免、缓交诉讼费一共是7.6亿,这个数字一年比一年要大,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这一方面的宣传,我们今后会通过网络包括在座的各个网站向广大的网友进行宣传,也希望网友们能够帮助我们做好这方面的宣传,让更多的人“无意当中”听到。
  另外,我还想讲另外一个方面的问题。普通老百姓、邻里家庭生活当中发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加不要敢于打官司,也就是说,能够通过人民调解、通过德高望重的长者替你主张权利,替你说话,把问题解决了,就不要打官司。打官司,既劳民伤财,又伤感情。我们中国的古话就是以和为贵,一打官司就伤了和气。所以,我们在诉讼当中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邻里、家庭纠纷,会尽最大的努力去调解,目的就是想让当事人今后能够有一个更和谐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如果硬判下来,对方气没有消,不自动履行应该履行的赔偿义务,法院再强制执行,恐怕当事人之间一生都会生分,弄不好还会激化矛盾。
  所以,作为一个法官,我真诚地希望我们的老百姓能不通过打官司解决的那些纠纷都不要打官司,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少是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的一个表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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