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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网上签约(转) (2007-6-23 10:43:28) [发送到微博]
从2007年7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通过中介公司进行的存量房交易都要实施网上签约,个人之间自行交易的房产依据自愿原则,也可以通过网上签约并对房产进行公示。而市工商局下发的《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自行成交版)也将同期启用。

  此举被认为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存量房市场的又一举措,而在该做法实施时,存在以下六大看点:

  一、先公示、后卖房

  凡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是代理买卖的房产,房地产经纪机构都应该将相关的房源信息上传至中介协会信息网(http://www.breaa.cn )进行公示,只有公示满24小时的房产方可在网上签约。不过以上公示的房产并不体现房产的具体地址,而是体现其面积、户型、建成年代、发布编号以及受委托经纪机构的经纪人信息与联系方式。如果该房源属于“公盘”房源多家委托的,将会显示多家经纪公司的信息。

  此举将有利于建委统计成交信息与市场动态,并依据上述信息制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可得出公布典型区域成交均价。同时也有利于杜绝中介向消费者提供虚假房源,防止一房多卖与虚假报价、吃差价的行为。

  二、个人自行交易的,可以由中介协会提供网上签约服务

  虽然此次网上签约并没有强制要求自行交易者也要办理网上签约,但是由于网上签约对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具有更大的保障,所以,对于那些有网上签约需求的消费者,或是希望公示自己售房信息的业主,也可以持身份证明与房屋权属证明到中介协会免费办理网上公示与签约。

  三、公示过程中将体现经纪人信息

  无论是在《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中还是在网上公示系统中,都要求体现经纪人的信息,包括经纪人的姓名以及经纪人证号。

  此举将打击经纪人的违规操作行为,防止经纪人欺诈客户的情形。因为该网上签约系统将会与经纪人警示信息挂钩,如果经纪人留有不良记录,将会为今后的执业带来障碍,势必在客户对经纪人的选择中加入了可以比对的因素。同时,也会进一步推进经纪人持证上岗的比率。

  四、“做低评避税”与“赚差价”行为将受到遏制

  按照操作流程,房产经过公示之后,经纪人将在线填写成交信息与合同信息。填写完成之后买卖双方将自行设定查询密码,经纪机构也不得隐瞒该密码。在合同网上提交完毕之后,操作人员就可以直接从系统中打印《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协议》、《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由于有了公示环节,加之网上签约与资金监管结合的话,将会把整笔交易纳入建委与中介协会的监管中,想通过报低实际成交价的方式避税将受到严打。

  与此同时,由于交易双方将会得到查询密码,那么交易价格将会为双方所知,经纪公司赚取差价的行为将无可遁形。

  五、统一合同文本

  目前在存量房交易中,各家经纪公司大多是使用自己拟定的合同文本,而此次网上签约规定出台的同时,由中介协会推出了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可以在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http://www.bjfdc.gov.cn )下载。该合同对于房屋的交付标准也作出了约定,而对于“一房二卖”的情况,协议中也规定,除退还全部款项外,还要加罚利息,同时需要赔偿买受人累计已支付房价款的一倍作为违约金。

  六、没有资金监管资格的中小中介将更多的与担保机构合作

  已经进入试行阶段的资金监管政策将会在6月15日开始强制推行,而资金监管是网上签约的一个重要环节,此举将会让那些没有资金监管资格的中小经纪公司加速寻找可以运作资金监管的合作伙伴。而由于同业竞争等原因,他们是不愿意与其他大的同行业的经纪公司开展该类合作的,所以,担保公司将会成为除此之外的唯一合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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