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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调控政策旧调重弹 (2010-1-11 18:25:44) [发送到微博]

110,国务院发布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对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早在在20079月份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的文件中,就对二套房贷提出了以下要求: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随后125,再出台《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两次政策相比,新政显得温和多了,更多是从银行贷款风险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遏制过快上涨楼价”角度出发。为什么这么说,首先,2007年规定贷款利率为1.1倍,而是“按照风险定价”,即贷款利率有相当的弹性,由各个银行自行制定,由于房贷产生坏账的机率极低,是银行的优质资产,因此亦受到银行的青睐,只要贷款人有相应的还款能力,银行是不会放走“优质客户”的。

其次,是次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的情况进行限制,换言之,只要还清此前房贷款,目前在银行没有房贷的,无论你是购买第几套住房,都不会按二套房来限制了。

再次,2007年的房贷补充政策,“对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对改善型的置业还按首套住房计算,但是次则一刀切,没有划分是否为改善型,亦是从风险角度出发。

房贷调控政策在周日发布后,据中原各区分行反馈,“二套房首付四成”政策出台,在二手市场上并没引起太大轰动。一方面是在前一段时间,对于二套房贷的议论就非常多,包括了首付五成、贷款利率上调等,是次政策的出台,制约力少于预估,与2007年的政策相类似,因此并未引起市场恐慌。

另一面,购买二套房的买家,其经济实力都比较好,在二套房购置计划时,就已经有作好首付三至四成的打算,因此并不会因为首付加大一成就捉襟见肘。而且部分买家购置二套房时为了环境及面积,选择了较远的区域如番禺、金沙洲、增城等地,该区域楼价总体还是比中心六区低,因此入市门槛不算太高,即使提高首付,买家还有相应购买力。

首付的提高,虽然会增加了投资客约10%的成本,可能会使他们减持物业数量,但若是优质物业,在衡量有稳定的收益后,有一定财力的投资客就不会太在乎这一成的付出。从中原地产天河区个别分行了解到,个别投资客看好后市,并未因近期的政策频出而影响他们的购买计划。

但不可否认,从上年12月初至1月份,政府陆续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叠加,成本的增加、楼价的上升,使市场的观望气氛有增加的趋势,但多集中在自住型、改善型的买家。因此,预计今年第一季的成交量会有所下降,价格会较平稳。主要是由于过往一年消化了大部分购买力,年底至今天政策叠加将产生效应,加上楼价处于高位以及第一季一手楼供应较少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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