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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急需自我认同 (2008-5-5 12:20:02) [发送到微博]
 

房产中介急需自我认同

财经评论员/周丽

在北京待了几年,租过几次房,每次租房惊人雷同,明明写着不是中介,打电话,或接触后,八九不离十全是中介。

我很是困惑,部分房产中介为什么不敢直面人生,承认自己就是中介!既然这已成行业普遍运作方式,必然根源行业利润制造本身。

房产中介行业制造利润的典型方式是买卖信息:先收集大量房主信息,然后供消费者选择,最后从交易中提成。可见,中介利润全在“诚信”二字。如果买卖双方一狠心踢了中介,那么中介利益很容易丢失。不少中介与房主或租房者的打斗,其实也根源于此。

再加目前我国法制建设并不健全,中介维权成本高。可谓“天灾人祸”,其不得不另辟蹊径。如先租下房子,成准房主后,再出租,最后通过太高价格、收取中介费等,从租房者处单一谋利。不过期间中介承担房子未出租期的成本,使得转移到租房者身上的成本水涨船高,从而激化租房者违约冲动,也赋予中介炒作冲动。即使不是准房主的中介,如中原等大型中介,也难免顺手牵羊,抬高租价。

行业行为越来越短期。

消费者不信任中介在所难免,同行讨厌同行随之滋生,于是有了在租赁信息上的“我不是中介”、“中介勿扰”等字眼。根源在中介这一基于“诚信”制造利润的模式并没有得到有效认同、维护与保护。

作为,普通租房者,我希望包括我在内,能够尊重中介劳动成果。苦不苦,问问房产中介就清楚,起早摸黑工作十二小时;也希望我爱我家、链家等大型中介以身作则,不要衍生为更具炒作冲动的准房主,以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更希望国家尽快完善法制,降低中介维权成本,不要再让“多数百姓陷入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不幸”成法制不全的牺牲品。

先请房产中介从加强自我认同开始。

20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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