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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关注国务院24号文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十一五”期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在2008年年底之前达到这项要求。意见称,廉租房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而此前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文件均指出:廉租住房对应的是最低收入家庭。也就是,较之以往,这一表述有明显变化。
另外,新政策中还规定了经济适用房必须在60平方米左右;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城中村改造要建农民工宿舍等内容。详情了解>>>
一直以来,房价且调且涨,民生问题举国瞩目,有专家认为本次调控会对中等收入阶层带来巨大伤害,您如何看待?经济适用房的面积60平米是否合适?《意见》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及住房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搜房博客汇聚房地产业界精英,欢迎您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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