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二手房交易新版居间合同 两大看点
规定更为细化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徐林认为,新版合同更为全面,像风险提示、对各种情况违约责任的认定、详细的附表等,都比较清晰。
业内人士徐浩珈认为,交易资金必须在指定银行或专用存款账号进行监管,这是实际交易中容易发生纠纷,在原来中介的居间合同中没相关内容,新版合同可以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佣金收取更为明确
新合同规定,签订《居间合同》时买方、卖方应分别向居间方支付不超过佣金总额20%的金额。如果买方或卖方未能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则此款项作为居间必要费用无需退还。如果居间方存在过错或违约,则居间方应向买卖双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必要费用。新版合同还规定,买卖双方“跳单”,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徐浩珈说,这解决了之前在签订三方合同后买卖方违约,中介又拿不到赔偿的问题。
不足之处
买方逾期付款处罚苛刻
新版合同一旦买方出现逾期付款卖方就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就可能出现大量合同解除的情形。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买方逾期付款,卖方应告知并给与买方一定的宽限期。
先交佣金不妥
“实收”是目前交易时普遍式,新合同还约定买卖双方违约,居间方无需退还佣金,这里应该分清楚是买方违约还是卖方违约。
未明确合同有效期
徐浩珈认为新版合同应该注明合同的有效期限。虽然有违约金约定,但如果一方故意拖延递件等交易程序,那对方只能要求赔偿违约金,而不能及时交易。
“跳单”赔偿可操作性差
规定的“跳单”中介可要求赔偿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这条不具可操作性,因为客户“跳单”时通常都没有签订居间合同,佣金无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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