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不择房
(2007-6-28 10:00:04) [发送到微博]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上周发布的购房风险中提醒,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也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所以,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北京日前也宣布:违规开发的“乡产权”房一律停建停售。不仅非法介入的开发商要受到制裁,对相关的村集体组织也要进行处理。对于违规开发的“小产权”、“乡产权”房一律停建停售。不仅非法介入的开发商要受到制裁,对相关的村集体组织也要进行处理。对于那些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房子,由于涉及的市民较多,具体的处理政策还得进一步研究、细化。
小产权房揭示了楼市的基本事实:一是还有土地可以盖房子,二是房子也可以造得很便宜。同样的地方,所不同的是,只要经过了现行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一套程序,那种被称之为正规的、合法的房地产开发之后,也就是可以赋予大产权之后,房地产价格才会贵的离谱。
小产权房是被大产权房逼出来的,因为,老百姓不能睡在大街上,睡在大街上才是不理性的;所以,理性的老百姓,采用非理性的消费方式,抗拒高价的大产权房,无奈选择了没有保障的小产权房。
饥不择食,慌不择路,穷不择房!没有房子的老百姓有更好的办法会选择有风险的小产权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