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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郑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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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范围: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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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钱,还是先过户。 (2007-6-19 0:10:47) [发送到微博]

   最近又有成交的了,真是高兴啊。随着天气一天一天的变的潮湿高热,我们的生意也渐渐的好了起来。网络客户的数量开始增加起来。前些天又成交一笔买卖,标的的价格在250万,代理费就是7万啊。这个客户也是从经纪人广告来的,正好我有个业务对客户所购买房产的区域很熟悉。经过几次看房,客户终于同意和我们签约了。我们把客户和业主约来的时候,我那业务的客户对我的业务员好一阵夸,说什么又是勤劳又是懂事没有死缠烂打的追着客户,把那区域的房子都介绍了遍,终于从众多的中介里,我们脱颖而出。不过说实在的,业主这边真的是不怎么样啊。见了我们就说中介这个中介那个,要我们一点用都没有等等类似的话,我们既然是做服务的,就有心里准备面对各种情况发生。我们只能用真诚和专业的服务来打动业主,呵呵。

  好在业主后来还是认可了我们,这样合同才签了下来。从见面谈合同到签合同整谈了两天呢。

  这个合同谈好了,星期五还要给另外一个客户去过户。说起那天过户可真是狼狈不堪啊,不说费了多少口舌,就说业主和客户之间为了先打款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打款争执了整一小时。我们的惯例都是先过户,然后拿到过户证明,然后打款。可业主的房子是海淀的,海淀的房产证是当天下发新的房产证。也就是说户过完了,买方就能拿到写着他名字的新房产证。业主担心过户后客户以各种理由推托,不给或少给房款。可客户担心手续送进去后,有问题出现的时候,钱已经给了,业主不会退钱。

  其实说来说去,都是担心钱款,说到激烈的时候,业主一把拽走了房产证和过户手续文件,转身就往外走还大声说着,爱过不过,不给钱别想过。当时我都惊了,头一次见到这么执卓的业主啊。我用我那不是很聪明的脑子在一秒中之内想了一个应该是双方都放心的办法。我让客户和业主跟我们去银行,拿出客户的卡在ATM机上刷出存款余额,要是够房款的话,我们就把客户的卡,身份证,密码要过来。等过完户后,客户拿到新的房产证再把钱给业主。看,我都为自己出的这个主意而自豪,多么霹雳的招数。业主问了我一句话,要是他们拿到房产证后,你不给我钱怎么办?我当时就是浑身长嘴也解释不清楚了,只能越解释越复杂。于是我开始做客户的工作,我只能让客户放心后,才能继续做工作。我带着客户从开始收件的窗口,一直到领取新的房产证的窗口一一的看了过去,正好前面有个办手续的,跟他走了一趟,我再旁边边走边解释着。终于客户明白了,在收件窗口的时候,要是收了手续,就会在业主那售房登记书上盖上一个(已过户)的大红章。

   然后去交印花税,当领了印花税后,就可以拿着印花税去领取新的房产证,在没有交印花税前,将房款划给业主。当业主收到钱后,就打电话通知我们,可以交税,那样双方都放心,而且省时间。不过需要客户来两个以上的人,才排的开。后来客户同意了我的简易,而业主也退了一步。毕竟业主是要卖房子,不是来找气的,当时一定要找个双方都放心的办法,业主啊客户啊还都是很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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