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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中国木材流通的变迁 (2007-7-3 13:47:46) [发送到微博]
中国木材流通的变迁
——在第二届木文化国际研讨会上讲话
 
摘要:文章系统论述了中国木材商品流通史。从19世纪中国有较正规的木材商品流通市场和组织开始,直到改革开放,完全步入市场经济的今天,用翔实的史实资料,简略勾画出木材流通的变迁。同时提出,由流通促进木材产业发展,由木材产业发展促进林业发展,用木材在建筑方面部分代替水泥和钢材,合理地多应用木材,从而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观点。
 
1.      旧中国木材商品流通与管理
 
1.1 木材商品流通与市场简况
旧中国经济落后,交通运输不畅,人民生活贫困。因此,木材的商品经济除长江中下游少数地区以外,很不发达,木材的流通有很大的局限性。全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木材商品市场。
旧中国的木材流通市场,由于地理运输条件和政治、经济的原因,大体上是按照山脉、河流和水系流向的自然流域与行政管辖区域,分为6个自然区域流通的。
 
1.1.1 长江中下游地区木材市场:旧中国木材商业最发达的地区,要首推长江中下游的武汉、芜湖、南京、镇江、上海、杭州等地。这些地区经济比较发达,对木材消费较大,这一地区形成的木材市场,要算武汉市为先,早在清道光二十年间(1840年)就由湖南省湘、资两江流域的安化、益阳等地商人长途贩运木材到武汉(旧时称江夏县)鹦鹉洲出售,并在该地抱孤巷建立了第一个木材商业的行帮组织——安益会馆。由此可见,早在160多年前武汉地区就已经形成木材商业社团,这是我国最早出现的第一个木材商业社团组织。武汉鹦鹉洲木材市场最兴盛时期约在20世纪20年代,木材最高上市量达100万两码子(两码是当时南方广大地区计量木材应用最广泛的计量单位,约合1.069立方米),武汉鹦鹉洲遂成为我国国产木材最早的贸易中心和重要集散地之一,使鹦鹉洲十里长街的竹木市场成为盛极一时的“日晒黄金夜不收”的繁荣景象。木材运销曾扩展到长江下游的芜湖、南京、镇江等各大城市,北到河南、山东、京津等地。江西、福建、浙江、安徽和贵州地区的木材也大多运到这一地区销售。此外,还有英、美、日、德、荷兰等国商人经营进口木材,输入到上海、南京、武汉等地。在抗战前,国产木材最高年上市量曾达376万立方米,进口木材最高年达156万立方米。解放初期的1950年,这一地区国产木材年上市量降到100万立方米以下,进口材几乎绝迹。
 
1.1.2 东北地区(包括内蒙古东部)木材市场:据清代《嘉庆会典》记载,该地区最早出现有“伐木场”制度,要推到嘉庆十三年(1808年),在今辽宁省的兴京(即新宾县)、开原、辽阳、凤凰城、岫岩等地共有22处伐木场,清政府在上述区设有税卡,征收木税。当时该地区已经出现了一定规模的木材商品经济性质的流通。
但是,真正大规模地开发东北地区的木材,是在1900年中俄战争和1904年的日俄战争以后,沙皇俄国和日本势力相继侵入我国东北地区以后开始的。
在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首先由沙皇俄国侵华远东总督阿莱克塞弗的参谋马德罗夫在我国吉林省通化地区组成一个商团,采运掠夺我鸭绿江沿岸地区的木材。接着有俄国商人比利希刺索夫集资200万卢布,成立远东林业公司(又称鸭绿江森林公司),大规模采伐掠夺我鸭绿江沿岸地区的木材资源,除用于修建中东铁路之外,并运销到海参崴等地。
1904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势力取代了沙俄在我国东北的势力,于光绪三十一年(1907年),由日本与清政府合办了一个鸭绿江采木公司,继续采伐东北木材资源。到民国五年(1916年),在军阀吉林督军孟恩远(亲日派)的纵容下,日本财团的大仓组、王子制纸、三井物产、三菱等商社云集吉林省,成立了富宁、华森、丰林等林业公司,开始大规模开发吉林省的木材。这一时期可算是我国近代史上资本主义木材商业经济的兴盛时期。
直到1931年,日本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完全霸占了东北三省,成立了所谓的“满洲国”(1931——1945年)。在这个时期,东北三省的木材采运经营权,完全落入日本人手中。大肆掠夺东北三省的木材资源,除用于侵华战争外,还运销到朝鲜和日本国本土,部分由商人运销到关内沿海的天津、烟台、青岛、上海等城市。
日本占领我东三省的14年间,共掠夺性采伐木材约5000万立方米,其中最高年采伐达670多万立方米。
日本占领东北期间木材产量
 
 
 
 
 
 
年度
合计
主要材种产量(万立米)
枕木
坑木
一般材
其他
1932
89.7
 
 
 
 
1937
277
42.6
21
187.3
26.1
1940
559.5
53.7
50.8
432.8
22.2
1943
505.6
52.2
73.2
338
42.2
1945
671
107
118
427
19
 
直到1945年9月日本投降,东北地区木材采运流通才真正掌握在中国人民自己手中,1950年东北内蒙古木材产量为498万立方米。
 
1.1.3 两广地区木材市场:主要是以珠江三角洲的广州市为中心,有两省区的东、西、北江和浔江的四大河流水系流入广州市集散,基本上属于区域性自产自给性质。抗战前最高上市量在230万立方米左右,解放初期在110万立米左右。除本地区自行消费外,还有少部分运销到香港、澳门和南洋等地。
 
1.1.4 长城南北、黄河中下游广大中原腹地的木材市场:由于政治的和自然灾害的原因,经济很不发达,因此木材消费量很低,除沿海少数几个城市如天津、青岛的建筑用木材,依靠商人从东北、武汉等地运销一些外,还有一部分进口木材供应市场。大多数地区的居民消费用木材,基本上属于自产自给的自然经济。木材商品经济很不发达。
 
1.1.5 西南四省区(云南、四川、贵州、西藏)的木材市场:这一地区虽然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森林资源,但在60年代以前,除贵州东部有一部分木材通过湖南的沅江运销各地外,由于交通运输受自然条件限制,基本上属于封闭式的未经开垦的处女地。特别是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四川地区,由于丛山峻岭,山高坡陡,沟壑纵深,长江三峡的险滩尚未疏浚,铁路尚未修通前,这一地区没有近代化运输工具和通道与中原地区相连接,交通运输十分困难,正如唐诗所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因此,这一地区60年代以前,这里木材商品经济不发达。
 
1.1.6 黄河上游的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北地区的木材市场:解放前,这一地区交通和经济都十分落后,木材消费用量很少,主要依靠当地山区和农村自产自给基本上没有像样的木材商品市场。
此外,还有旧中国的进口木材市场:随着殖民主义资本输入,有些外国商人于19世纪中期在中国开始经营木材,规模较大,历史最悠久的,算是英商祥泰木行。这个木行的前身是德国商人于1885年创办的中国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后于1909年转让给英商。这个木行在上海设有总行,还在天津、南京、青岛、武汉等地设有分行。另外,还有美、日、荷兰商人在我国经营进口木材业务。除进口美国、加拿大和南洋各国的木材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因国际航运受阻,英商祥泰木行曾一度经营我国产的杉木。我国进口木材最多的是1929年,进口量达156万立方米,当时币值(法币)4287万元。据有关统计,1931——1940年间,平均年进口木材88.9万立方米。
解放前,国产木材最高年上市总量约在1300万立方米,进口156万立方米。
解放初期,国产木材年上市量约在680万立方米,进口几乎停止。
上海木材工商业户,在旧中国时期为最多,经营规模最大,最大的木商是“顺泰木行”年经销量2200多立方米。
上海私营木材工商业情况
 
 
 
 
 
 
年份
木材工商业   户  数
流动资金   (亿元)
营业额   (亿元)
私商到材量(万立米)
私商销售量(万立米)
1950
761
1930
4400
18.67
18.64
1951
922
1680
8700
25.4
20.98
1952
828
330
3200
37.37
15.69
1953
751
360
5804
38.74
16.04
 
上表可以看出,解放初期上海地区的木材经营水平,也代表当时中国木业的最高经营水平。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资本主义木材商品经济的兴起,是在清代嘉庆初年以后,这与18世纪欧洲工业革命以后,商业贸易的兴盛时期是基本相应的。
 
1.2 旧中国木材流通的经营管理
旧中国木材流通主要是由“行帮组织”和同业公会管理,武汉、南京和东北地区的行帮组织及其行规行约等,大致如下:
1.2.1  武汉鹦鹉洲竹木市场有五府十八帮:“五府”就是湖南省清代原地府命名:长沙府、衡阳府、宝庆府、常德府、辰州府;十八帮,是按照各府下属的县、乡、集镇的木商组成,计有:长衡帮、宝庆帮、辰帮、常德帮、沅帮、永顺帮等等。及至民国初期,这种行帮组织形式,遂改名为同业公会。
 
1.2.2  南京上新河的“行帮组织”:早期有山西帮、婺源邦、林青帮等,光绪时期有大冶帮、湖南帮、湖北帮、南昌帮、赣州帮、龙南帮、信丰帮等。这些帮会介于买卖之间,为买卖双方媒介,奔走游说,促成交易。行家工作人员受雇于买客,扎排做把,承揽运输业务;另有围量工,受雇于买主,权量木植尺寸;还有打字工,为买客敲打字印,以为记志等。
按照当时的世俗,木商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原则上都按照各自的乡籍,加入各自的“行帮”。这些行帮都有自己的行规,推举头人,纠集力量,占有滩地,拥有脚搬(即装卸工),受纳会费,建立会馆,成为一种权利机构。
 
1.2.3  日伪时期东北木材流通管理。木材工商业者,由木材同业组合联合会来管理,联合会内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管理采伐及原木交易;另一部分分管制材及贩运业务。联合会下,分设11个加盟公会和3个准会员公会。以后又成立了大连木材商实业公会和白阿线木材同业公会。统一管理东北地区木材工商业的经营活动。
木材经营分为“山客”和“庄客”,山客主要是买青山,雇工采伐运到初级市场销售。庄客是在城市设庄收购。此外,还有以信息渠道为手段,收取佣金的“行商”。后来根据资金实力多寡,逐渐分化成“批发商”和“零售商”。
 
1.3  旧中国各地使用的木材计量单位及工具
旧中国木材计量单位
 
 
 
 
 
序号
计量单位
 1m3=
流行地区
简要说明
1
立方米
1
解放前国内尚未流行使用
 
2
龙泉两码
1.069
中南、华东地区
 
3
市方
27
湖南、广东、江西等地
 
4
中国石
2.7
武汉市
 
5
中国才
2.25
福建省
主要销往台湾
6
斤(重量)
无换算
江西、福建、浙江
主要用于松杂木计算
7
日方尺
40.26
东北内蒙古及沿海大城市
 
8
日本才
2.5
东北内蒙古及沿海大城市
宽厚各1尺,长12尺
9
日本石
1.55
东北内蒙古及沿海大城市
英美计量单位
10
立方尺
35.32
沿海各省市
英美计量单位
11
直线英尺
6.494
沿海各省市
 
12
板尺
423.31
江西、上海、杭州、天津
长宽各1英尺,厚1英寸
13
百才料
3857
上海、南京
 
14
表面英尺
423.31
沿海各省市
 
15
3333
西南
长2米,宽30厘米,厚5厘米
16
无换选
广东、广西、福建、台湾
多用于检枕木
17
日本料
5.13
东北地区
 
旧中国木材检量尺具
 
 
 
 
 
 
序号
尺具名称
1m=
流行地区
 
 
1
市尺
3
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浙江、湖南、贵州
 
2
火柴尺
2
广东、广西、湖南、贵州等省交界山区
 
3
同尺
2.53
同第二类
 
4
扎尺
2.78
同第二类
 
5
九八滩尺
2.93
江西、湖南、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安徽
 
6
龙正滩尺
2.92
同第五类
 
7
九五滩尺
2.8
江西、湖南、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安徽
 
8
溪十足滩尺
 
武汉
 
9
老度尺
1.95
江西
 
10
鲁班尺(闽尺)
3.33
福建、上海
 
11
日本尺
3.3
辽宁、吉林、上海
 
12
英尺
3.28
沿海各省市
 
13
俄尺
1.41
吉林
 
14
营造尺
2.88
流行广
 
 
 
2. 新中国木材商品流通与管理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木材流通体制也随之发生变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950年至1978年,全面进入计划经济体制,木材实行统筹统支,管理以指令性计划为主,按指标分配,全国统一订货,占全社会木材消费量的90%以上;第二阶段,1979年至1997年,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分配范围和数量,扩大市场调节供应,木材商品流通向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方向发展;1998年以后为第三阶段,国家计委决定彻底放开,木材流通全面实行市场化经营。
 
2.1 指令性计划管理阶段。从1950年至1978年,共29年时间,其间国内共生产木材11.76亿立方米,年均4056万立米,占全社会木材资源量的98.7%;进口0.16亿立方米,年均55万立方米,占1.3%。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决定成立统管全国木材的流通机构——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1953年7月国家决定加强木材专业化经营,成立中国木材公司,并在全国各省(区)、市(专署)、县成立分支机构,由中央对各地的木材经营机构,实行业务、财务垂直领导,统一经营,迅速建立起遍及全国的木材流通网络,基本形成国营木材流通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对木材经营的领导,1962年1月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中央木材7人领导小组,负责人为国家经委委员李哲人、林业部第一副部长罗玉川,成员有:林业部、铁道部、商业部、交通部、煤炭部的副部长,全面负责木材生产和流通业务。具体执行机构是国家物资总局木材局和中国木材公司,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由机构的设置就可以看出,当时国家对木材统的是多麽死。
这个时期,木材实行统筹统支,按指标指令性计划分配,全国计划内生产的木材全部交国家物资总局分配,包括林业部门也无权使用,使用部门按条(中央部门)块(省市)申请分配。由于统得死,市场基本没有木材零售,家具要凭票供应,对木材使用实行严格控制,室内装修、门窗等等基本不准应用木材。有一个例子:70年代,广州市要建白云宾馆,约20层,当时是广州最高的建筑,为了需要一些木材,要列入国家指令性计划本,单独戴帽安排,建一个楼,要跑北京审批,单独申请木材指标,可见木材管理的多麽死;江苏,几千万人口的大省,一年分配的木材不到100万立方米,农民盖房子没有木材作门板,挖棺材板使用,可见木材短缺到何等程度。
由于不是市场配置资源,每年国家要召开两次集中的木材订货会,规模在3000人以上,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最长曾达近三个月,当时号称“骡马大会”,来解决产需衔接。
那时木材运输以铁路为主,占70-80%,铁路要制定运输流向,不得违流运输,水路运输以扎排为主,是比较经济的运输方式,从四川顺长江放排到江苏、上海,一个排1000多立方米,大的可达1500-1600立方米,一个多月才能到达,放排工要在排上吃住,十分辛苦。1954-1956年从东北林区调运到上海的红、白松原木,曾扎海排运输,形状似雪茄烟,一只大海排可达3000多立方米。
这个时期木材管的过严过死,也抑制了造林积极性,使木材资源越来越少,陷入越少越管,越管更少的怪圈。
当时木材指标虽然很紧,但由于指标和个人经济利益没有关系,因此基本没有商业贿赂行为,请客送礼也很少。
 
2.2 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阶段。从1979年到1997年,共19年时间。1978年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经济的方针后,木材的流通管理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的特征是,缩小了指令性计划分配范围和数量,扩大了市场调节供应,1985年,中央1号文件放开南方集体林区木材经营,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数量占全社会消费总量比重已降到35%左右。这期间,国家计划内生产木材共11.41亿立方米,年均6004万立方米,占全社会木材资源量的88%,进口1.55亿立方米,年均817万立方米,占12%。
    这个阶段木材产需衔接仍采用全国木材订货会方式。
 
1980年邓小平批示,要向进口粮食那样,多进口一些木材,作为国策,以使国内林业得以休养生息。以后万里等国家领导都对扩大木材进口做过讲话或批示。因此这期间进口木材逐年增多,80年代进口以北美材为主,1985年进口北美材曾达到666万立方米的历史最高水平。使国内木材供应的紧张局面逐步得到缓解。
当时并不是都理解进口木材的意义,国家林业部一些人就曾提出,把进口木材的外汇给他们,由他们向国家提供相应的木材,主管国家经济的国家计委并未采纳他们的意见。
1985年国家放开南方集体林区木材经营以后,价格也随之放开,这样就出现了价格双轨制,在此之前木材执行的是全国统一调拨价格。当时的原则是:高来高走,低来低走和高来低走,低来高走,随行就市,有赔有赚,合理盈利。不允许就地转手倒卖。
木材价格实行双轨制,是向完全市场化过渡。为此,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因为,金钱的诱惑力是巨大的,同等木材不同价格,是很难长久实施的,造成计划内木材质量越来越差,千方百计拿评价指标,然后高价倒卖,使一些人在金钱面前倒下。
在双轨制的条件下,国营体制的弊端暴露出来,在市场面前,他们竞争无力,败在了私营经济脚下。全国地县级以下国营木材公司几乎全部垮掉,省市级公司也所剩无几。当时报上有一篇文章,叫做《同在蓝天下》,提出了为什麽相邻的两个木材经营单位,国营公司竞争不过“莆田帮”的问题。
福建莆田,那里不产木材,却出经营木材的人才,全国70%以上的木材经营者都是莆田人,这也是中国木材行业的一大新特点,他们吃苦耐劳、团结互助,几乎打垮了全国所有的木材公司。他们冒着极大的风险,用麻袋装着现金,到林区采购木材,林区非常缺乏现金,用现金买木材,可以低20%的价格,他们再给装车工一些小费,使平时装50立方米的车皮,装55立方米,这样,他们首先在进货价格和进货数量上都比国营公司占到了便宜,销售时,除了千方百计寻找市场商机,果断决策外,再在检量工具和检量方法上再作一些手脚,再占一些便宜,从宏观体制到微观手法都取得了先机,而国营公司没有巨大个人利益驱动,不愿吃苦和冒风险,再加上互相扯皮的机制和庞大的历史包袱,没有不败的道理。经过二十几年的拼搏,莆田人已在全国木材界确立了地位,最近,莆田政府招商建立木材加工区,一次招商会就有几十亿投资回报家乡,莆田市委书记有一句对联讲的非常好:“无木生财闯世界,有心聚德报桑梓”。
 
2.3 完全市场条件下的木材商品流通阶段。从1998年到现在,已有9年时间,这期间国内共生产木材4.6亿立方米,年均生产5114立方米,占全社会资源的62.2%,进口2.79亿立方米,年均进口3102立方米,占37.8%。   
从1950——2006年的57年间,国内共生产木材27.77亿立方米,进口4.5亿立方米。
1998年木材流通完全放开以后,林业和木材工业才取得了真正快速发展,市场配置资源,通过市场需求,刺激了林业发展和木材进口,木材资源的增长又促进了木材工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木材制品的出口,真正进入了良性循环,从过去是单纯木材进口大国变成木材进口和木制品出口大国,2006年主要木制品出口达到145亿美元,是进口金额的2.2倍。家具、胶合板出口都居世界第一位。
过去木材流通产需衔接主要靠国家召开的一年两次的订货会议,木材经营放开以后,木材订货会也取消了,取代订货会的有几个形式:一是,全国各地都成立了木材市场,批发和零售各种木材和人造板,规模比较大的有:上海福人名贵木材市场,以经营名贵木材地板坯料为主;上海东华环球市场,以经营人造板为主;广东鱼珠木材市场,原木锯材人造板都有经营;广东东莞兴业夹板市场,以人造板锯材为主;德州木材市场,以俄罗斯原木为主等等。每个木材市场的年经营额都在十几亿至几十亿元。二是,在海运口岸就地批发,如张家港,是海运东南亚、非洲原木到货最集中的口岸,年到货量在300万立方米以上,港口有储木货场,货到后即在现场交易,长江沿岸的诸多港口,如扬州港、太仓港、泰州港等都是如此。三是,绥芬河、满洲里、二连等俄罗斯木材陆运口岸,火车到站后,在车厢上写上卖家手机号,买家打电话即可交易,无正规市场,但交易量非常大。四是,在人造板集中产区的木材市场,如山东临沂,每天清晨3-4时,就有一些大货车从张家港等地运原木到市场,每车40-60立方米,上百辆车排在那里,蔚为壮观,买家看货交易,然后由汽车直接送至工厂,原木不在市场落地,中午前后即销售一空。后两种交易方式虽然原始不规范,但交易量和效率都很高。
 
3. 保护地球,多用木材
木材是人类最友好的材料,从人类诞生,直至人类消亡,木材都一直伴随着我们。木材是可再生的,是可持续发展的,而其他矿产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我们必须改变把应用木材和环境保护对立起来的观点,限制使用木材制品,减少采伐森林,事实证明并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实际上,通过多应用木材,会促进林业发展,从而更加保护环境。
美国1952年用材林蓄积量174.3亿立方米,采伐量3.36亿立方米,2002年用材林蓄积量达到242.3亿立方米,增长了39%,采伐量增加到4.53亿立方米,增长了35%。只要规划好,木材的应用会促进林业发展。
我国江苏省,70年代森林覆盖率只有2%,80-90年代,苏北地区大力发展胶合板产业,需要大量杨木,促进了杨树人工林发展,现在苏北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发展木材产业,用木材代替一些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如在建筑上代替水泥和钢材,将会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我国人均年消耗水泥950kg,世界平均只有260kg,中国人均年消耗钢材360kg,世界平均只有100kg,说明我们在建筑材料消费构成上很不合理,过于依靠耗能大、污染环境的水泥和钢材。
我们的结论是要大力发展木材商品流通,促进木材产业发展,给人们提供丰富多彩的木制产品,美化人们生活,通过多应用木材,促进林业发展,减少环境污染,保护我们的地球。
 
 
                                                                    2007年5月10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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