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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
姓名:张茂荣
单位: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
职位:主任律师(深圳唯一只做与房子有关的律师)
访问人数:3251040
博客等级:
搜房币:
博主公告
    ★—————————————->>点击查看张律师的百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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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茂荣律师:1993年3月执业至今,知名房地产律师,深圳十大地产博客、地产草根思想家,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消费者委员会特聘律师,深圳志愿者,深圳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专委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协会员,中国民建会员。
    
    ★深圳市首位也是唯一只做与房子有关的律师:包含但不限于二手一手房纠纷、婚房情侣房纠纷、继承赠与房纠纷、租赁共有房纠纷、房地产项目及建设工程纠纷等。
    
    ★点评案例先后被央视《新闻周刊》、《中国法治报道》、《第一财经》、深视《第一现场》、《深圳新闻》、凤凰卫视、东方卫视、中国之声、法制日报、中国证券报、中国经济时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特区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并被中国新闻网、中国经济信息网、新华网、搜房、搜狐、网易、腾讯等等各大网站转载。
    
    ★座右铭: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服务宗旨: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敬业,优质服务。
    
    ★委托咨询:0755-83591150,13510208605,13302918605。
    
    ★本所诚邀银行、中介公司、担保公司、房地产经纪人合作,以期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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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提醒:防范法律风险,请给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打漏洞补丁! (2007-8-9 15:48:36) [发送到微博]
专业律师提醒:防范法律风险,请给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打漏洞补丁!
文/深圳张茂荣律师
 
    《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已于本月一日起强制实施,鉴于预约合同的效力在我国法律界尚处空白,今后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纠纷起诉到法院后,可能导致同样案件在不同法院甚至同一法院不同法官判决结果不一,为此有必要以约定的形式将法律空白之处予以固定。
 
    一、法律空白
    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后,如任何一方故意违约拒不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本约)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现实中有判决违约方签订本约的,也有驳回要求违约方签订本约请求的,还有不但判决违约方签订本约而且直接判决违约方履行本约义务的。
 
    二、漏洞补丁
    根据“约定不违法即为合法”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后,一方拒不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本约)时纠纷的处理,请务必在合同附件中约定:
    1、“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负有签订并履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义务,拒不签订的,守约方有权直接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房地产交易”或: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守约方不可再进一步逼迫违约方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进行房地产交易”
 
                                                                      
    勤勉敬业,优质服务!深圳房地产专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专线:075521239772
 
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茂荣律师
电话:075521239772 13510208605 传真:25112970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文华大厦东座八楼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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