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温馨提示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个人中心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温馨提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温馨提示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博主
访问人数:993827
博客等级:
搜房币:
我的文档
最近访客
我最新关注的人
最新关注我的人
关注博客发文动态
音乐
正文
彭火亮:房子与爱情,谁能给婚姻做主? (2009-3-22 0:13:51) [发送到微博]
                 彭火亮:房子与爱情,谁能给婚姻做主?

                        《长沙搜房网》约稿

个人需求是人们行为的基础与推动力,婚姻需求亦如此!曾经有一个机构针“爱情与房子”话题作过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59%的人是嫁给房子,17%的人是嫁给爱情,而24%的人要么两者都要,要么目标不明确。

为什么调查中有这么高比例的人认为是嫁给房子而不是嫁给人呢?从婚姻的本质来讲,构成婚姻是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条件可能是自己有的,对方没有,或者双方的某些地方都比较薄弱,需要结合互补来达到强盛和繁衍的目的;简而言之,婚姻的本质就是把具有缺乏和优势的物体互补的结果。从现实中来看,那些要求男方有房子的女性几乎都缺乏房子,而不要求男方房子的女性几乎都要求男方有其他方面能满足自己需求的优势,比如说,长相、学问等等。笔者在此举个例子,200711月聊城籍女大学生邓俊莹为突然患上了尿毒症烟台盲人男友侯俊宇慷慨捐肾引起了强烈的凡响,从著名演员王刚主持的讲故事中记者采访中可以知道:她爱上他并和他步入婚姻的殿堂就是因为侯俊宇的幽默风趣能给她带来愉悦的心情。按理来说,她家里本来就穷,应该嫁个有钱人才对呀!了解此事或看过相关报告的人都会知道一个事实:失去父亲且不完美的家庭使她从来没有享受过侯俊宇带给她的快乐;所以,遇到了能满足心理渴望的盲人侯俊宇都产生爱情与婚姻,这就因为“邓俊莹缺乏那方面的条件,而侯俊宇具有这方面的条件”而产生的结果!

现在的社会中,邓俊莹这种女性只是个特别例子,女性对爱情已远远不再这么的单纯,参杂了太多的爱情以外的因素,导致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男女比例失衡!2004715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目前全国男女出生性别比为116.9:100,而有的省份竟达到135:100,中国男女比例出现了严重的失衡。由此,不少媒体称,中国男女比例出现严重失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人到4000万人,这就意味着平均每五个男性中将有一个找不到配偶,将有数千万的男子将无妻可娶,成为传统意义上的光棍子。在男女比例失衡的前提下,多方男性竞追一个女性的情况多如牛毛,这就容易助长这些女性对婚姻的要求;否则,现实中就没有所谓的“剩女”这一现象;如果一个女性缺乏追求者,那么这个女性在心态上可能就会像越南女性一样。

二是社会不断进步!在古代,整个社会所倡导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使女性完全失去了自由择偶的机会,结婚对于女性而言完全是一项被动的事情;而现在。随着时代的变革,她们的婚姻观念也在悄悄发生着变化,如今婚姻观念越来越显现出多元化的色彩,女性思想的开放使得她们对自己的婚姻有了独到的看法。女性在择偶时不但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而且成为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重要生活体现。比如说,以农村女性为例子,就连现在很多年轻女孩子从农村到大城市里打了几年工,见多识广了,回到家乡嫁人,要求都比呆在农村未出门的女孩子要求高一些,提这个要求,提那个要求,达不到要求男方就没了戏,反正现在农村越来越多的女性往城里跑,他们不愁嫁不出去。再比如说,现在有不少大学生还未踏入社会工作就经常光顾婚姻介绍所、富豪俱乐部,她们都希望找到一个“经济条件丰厚、事业有成”的男士为伴,只要男方有房有车,年龄条件都可以适当放宽一些;否则,社会上就没有所有的“忘年交”、“老少配”等现象!

从法学的角度来讲,婚姻是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几乎每个人都要去面对婚姻,但每个人对婚姻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婚房不是婚姻的充分必要条件,婚姻应该以感情为基础,只有建立在感情这个基础上再去谈婚房,这样婚姻才够稳固,才购坚实;否则,生活中的很多小事都有可能成为摧毁婚姻的导火索!

 

阅读 (4062) | 评论 (4) | 转载 | 收藏 | 举报/意见
文章评论:
您现在发表的是匿名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您可以在此修改昵称,不超过20个字符或10个汉字)
内容
评论并转载文章 分享到微博 
搜房用户可以先登录再评论

对不起,您的账号尚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评论不能同步到微博!

copyright ©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