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温馨提示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个人中心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温馨提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温馨提示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博主
姓名:吉建明
单位: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职位:房产、婚姻律师团队主管
访问人数:1878708
博客等级:
搜房币:
博主公告
    
    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

    吉建明 15821702060

    
我的圈子
我的文档
日历
正文
二手房产买卖中各种避税方法的风险-上海专业房产律师 (2010-8-24 19:27:52) [发送到微博]

    二手房产买卖中各种避税方法的风险

    避税是利用税务筹划合法的减少应交税款,而偷税则是非法的,应受法律的惩罚。二手房交易中很多人试图通过一些手段来减少交税,如假赠与真买卖,做两份阴阳合同少交税等,都是属于非法的。笔者上海房产律师根据经验总结了几种常见的避税方法的风险。

第一种方法:公证买卖合同

  公证买卖合同的方式是指对未超过五年的房产,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并不马上过户,而是仅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等到满五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就可以省掉营业税了。

  风险:公证只是对签订买卖合同文本是否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愿进行证明,并不能保证合同签订后不会产生纠纷。上家还是可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或将房产抵押。更有不少案件表明,上家以公证买卖合同的方式取得下家的房款,再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骗得贷款后消失,这已成为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因此,仅对合同进行公证却延期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存在巨大风险。

第二种方法:以租代售

  对买入后未超过五年的房屋,出售时不签订买卖合同,而是签订“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约定上家先以租赁的方式将房屋出租给下家,待五年期满后再出售给下家,双方办理过户手续,下家已付的租金抵扣房款,以此规避营业税。

  风险:1、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下”的,只要上家觉得有利可图,仍然会以毁约为代价一房二卖,下家的权利仍难以保障。2、根据法律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上下家以租赁合同掩盖真实的买卖关系,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这种合同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而一旦被认定无效后,下家就不能要求上家履行诸如过户等义务。

第三种方法:黑白合同

  黑白合同中有两种方式:1、签订二份不同价格的合同,价格低的一份用来办理过户手续,价格高的一份作为双方真实的成交价。

  风险:容易对真实的交易价格产生歧义,往往产生诉讼,上家要对其主张的较高价格充分进行举证,否则将会面临较大的损失。

  2、签订一份正式合同,凭正式合同办理过户,另外再签订一份补充合同,以装修款的名义支付剩余房款。

  风险:二手房的装修一般不会是新装修,即使是新装修往往也会远远低于补充合同中约定的“装修款”,下家如果以“装修款”明显高于实际装修现值而要求退还,则法院有可能会从公平角度予以考虑。不管采取哪种方式,如果下家将来将房屋出售,由于买入价过低,在将来出售时会因此而多交个人所得税。

第四种方法:假赠与

    假赠与虽然上家不用交营业税,但下家却是全额征收契税,而且还要支付公证费,更重要的是下家将来转让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下家而言税收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

第五种方法:假离婚

   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一个家庭要出售二套房屋中的一套,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但由于假离婚会影响夫妻感情,因此容易得不偿失。

第六种方法:以股权转让方式进行房屋买卖

  该方法只适用于房产登记在公司名下。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将公司股权转让的方法对公司所有房产、资产进行转让。该方式可以直接规避房产交易税费。

  风险:由于购买方并不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在购买时很难判断整个公司的价值。而且,很多公司有债务是不会反映在财务账册中的,如果遇到隐藏着的债务,在公司股权转让后,购买方将要先行承担该债务。而此时,出售方在出售房屋后可能已逃之夭夭或无资金偿还该债务。上海婚姻律师

阅读 (3953) | 评论 (0) | 转载 | 收藏 | 举报/意见
文章评论:
您现在发表的是匿名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您可以在此修改昵称,不超过20个字符或10个汉字)
内容
评论并转载文章 分享到微博 
搜房用户可以先登录再评论

对不起,您的账号尚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评论不能同步到微博!

copyright © SouFun.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