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验房记
(2007-9-19 21:58:01) [发送到微博]
验房师手记(镇江验房记—开发商偷工减料)
9月13日我们应业主要求区车镇江东区的某楼盘验房,下午4点我们准时来到镇江,业主告诉我们他们是大学老师在这个小区集体团购买房的很多,他们自己已经发现了不少问题,业主拿出购房合同让我们查看,第一眼我们就发现该合同的交房时间是07年7月31日,而实际交房时间是07年9月13日,这样开发商存在着延期交房问题,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我们在看合同的附件3,发现室内强电每户只安装一个灯头和一个插座,我们检查室内确实是和合同一样,我们感到很木然,这样的房子也能交付,无辜的业主就这样被开发商给忽悠了!在看弱电也没有到位,我们粗算了一下就强弱电这两项开发商每户可以省去4000元左右,这个小区一共有500户左右,开发商可以“节约”200万左右,可怜的业主就这样把合同签了,我们明确告诉业主开发商和你们所签定的合同是霸王条款,严重违反了国家验收规范,国家强弱电验收规范中明确指出:商品住宅每户每个房间必须灯亮插座有电,弱电的终端系统必须到每一个房间。所以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我们要求所有业主你们必须集体维权,才能得到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们将密切关注问题的解决,必要时我们将要求业主通过我公司 的 法律平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扬州鑫园验房公司 验房师 吉桂银